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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须知

作者:  时间: 2017-04-16

 


  根据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项目带动人才,引进培养战略,根据闽委[1992]20号、闽委[1992]29号、闽人发[1998]157号文件精神及经省人事厅授权福建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工作。

出国留学人员身份认定的认证范围:
 
1、 国公派或自费国外高等院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以上(含学士学位,以下类同)的留学人员;
2、 在国内已取得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
3、 在国内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究半年以上的高级访问学者;
4、 以及其他有真才实学为我省所需的留学人员。

出国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受理地区:

外国和中国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

出国留学人员身份认定申请办法:

留学人员身份认定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 本人护照及复印件;
* 国内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 所获国外或境外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复印件;
* 出国或出境前有工作单位的提供辞(离)职证明或相关材料;
* 相片6张
所有材料均应为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需办理来闽工作通知书(派遣书)者。应先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出国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地区学习人员来闽工作办理身份认定指南

填写由福建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出国留学人员来闽工作登记表》一式二份,经报省人事厅批准后发给留学回国人员来闽工作证和留学回国人员来闽工作通知书。
同时福建省海外人才中心做为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福建分中心,受理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评估的前期材料校验工作,目前是福建省唯一一家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授权的办理点。
厦门地区由厦门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受理。

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申请地点:
中国福州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六层
电话:0591-87679827 传真:0591-87677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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