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二十九条 为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自主招生工作的招生计划及总体部署,确定录取原则、投档控制线,指导、组织和协调各工作小组具体开展工作。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组、考务工作组、技术支持工作组、纪检监察工作组及安全保卫工作组。各工作组负责人根据各自的主要职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第三十条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宣传发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自主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文化素质考试(或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在市教育局的协助下,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做好自主招生的宣传发动工作。在我院网站上及时公布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报考资格、成绩发布等,为考生传递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为我院主招生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十一条 时间安排
工作时间 |
工作内容 |
1月15日前 |
制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及工作方案 |
2月1日前 |
审核并向省教育厅、省考试院报送自主招生章程及工作方案 |
2月2日起 |
开始招生宣传与咨询,网上公布招生方案、章程等信息 |
2月15-20日 |
考生进行高考补报名,确认高考报名信息 |
2月18-2月25日 |
考生通过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
2月28日-3月2日 |
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公示入围笔试考生名单,学生自行预约网测时间和考点 |
3月3日 |
考生缴费及领取准考证 |
3月4日上午 |
文化素质(文化基础)考试 |
3月4日下午-5日 |
网上职业适应性测试 |
3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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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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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前 |
领取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考核)准考证,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考核) |
3月24日前 |
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
3月29日前 |
录取结果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根据审核备案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