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
一、学校全称
二、就读校址
奉贤校区:南亭公路2080号 杨浦校区:军工路2360号 徐汇办学点:罗秀路136号
三、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900名,其中招收三校生500名,招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生363名,招收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30名,招收退役士兵7名,具体见附件(一)。
六、招收男女
生比例 无
七、身体健康
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文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按照《指导意见》的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护理专业要求:口吃、色盲、色弱不招。 按照
《指导意见》的第二条第三条规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要求:色盲、色弱、弱视不招。 按照《指导意见》的第二条规定,室内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要求:色盲、色弱不招。
八、录取规则
(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生须具有思想政治、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理、历史、信息科技7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时,成绩按如下分值折算:“合格”=100分,“不合格”=50分。
(1)非艺术类专业 考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文化、常识、专业等三方面内容,满分300分)
①“一般专业”考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 “一般专业”总分 = 7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②“护理”专业考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面试(150分)
“护理”专业总分 = 7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 0.5 +
专业面试成绩 (“护理”需有我院专业面试成绩方可参加录取) (2)艺术类专业 考试科目:素描测试(300分) “艺术类专业”总分 = 7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素描成绩 (“艺术类”专业需有我院素描测试成绩方可参加录取) 2.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非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办法,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此规则同样适用于第二志愿录取。 (2)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由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定艺术类考生素描成绩资格线,线上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办法,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比较素描成绩。 (3)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依次投档,各专业之间无级差。 (4)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二)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1. 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生须参加“统一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科学常识、生活英语4个方面内容,满分150分)及相应科目,具体如下: (1)非艺术类专业 ①“一般专业”考试科目:统一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100分) “一般专业”总分 = 统一入学测试成绩 + 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②“护理”专业考试科目:统一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100分)、专业面试(50分) “护理”专业总分 = 统一入学测试成绩 + 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 专业面试成绩
(“护理”需有我院专业面试成绩方可参加录取) (2)艺术类专业 考试科目:统一入学测试、素描测试(150分) “艺术类专业”总分 = 统一入学测试成绩 + 素描测试成绩 (“艺术类”专业需有我院素描测试成绩方可参加录取) 2. 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非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办法,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统一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2)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定艺术类考生素描成绩资格线,线上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办法,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素描成绩、统一入学测试成绩。 (3)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依次投档,各专业之间无级差。 (4)第二志愿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统一入学测试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三)“免笔试,面试入学”情况说明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获得“免笔试,面试入学”资格:
项目名称 适合专业 颁证机构
高中(含三校)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专业不限 上海市教委、团市委
高中(含三校)阶段连续两年获得区(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区教育局、团区委、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高中(含三校)阶段获得上海市一、二等奖学金
上海市教委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团体或个人) 专业对口 国家教育部
上海市“星光计划”大赛单项一等奖获得者或全能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上海市教委
入伍期间获得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 专业不限 相关单位
高中(含三校)阶段获得篮球、足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称号的应届毕业生 专业不限 各区(县)体育局 或相关单位
2.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办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通过“免笔试,面试入学”的录取人数不超过专业计划数的50%(其中,篮球、足球特长生录取人数各不超过5人),未被录取者,可再参加笔试; 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面试外,另须加试“现场美术测试”,请自行带好工具;篮球、足球特长生除面试外,另须加试“现场技能测试”。 (四)本次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监察小组全程监督。
九、收费标准
学费标 准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建设工程管理(中加合作)、园林技术(中美合作)每生每学年15000元 (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
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艺术类专业50元/科 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文件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 称
证书种 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2017/1/10
附表(一):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表
十一、联系电
话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 021-31151232 / 57460371
十二、投诉监
督电话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监察办公室 021-51211075
十三、网址 http:// www.shjf.edu.cn
十四、资助学
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贷款贴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其他须
知 1.报名资格:按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执行。 2.考生于2017年3月1日~3月3日(具体时间见教委相关文件规定)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招考热线”
(www.shmeea.com.cn和www.shm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报名信息,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予以补报名。考生可填报2所院校作为学校志愿,每所院校最多可填4个专业和1个专业愿否调剂选项。 3.考生于2017年3月17~18日每天9:00~14:00,携带网报流水号、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报考证明(应届三校生须提供就读中职校开具的注明就读专业的学校证明、应历届高中生须提供高考报名号证明、历届三校生和历届高中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免笔试,面试录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一寸近照3张、报名考试费等,来我院(杨浦校区)办理现场确认。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请确认名单入库,其他外省生源考生请携带相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等资料。 4.退役士兵无需参加网上报名,请于2017年3月17日9:00~14:00凭身份证、退役士兵证明、一寸近照3张、报名考试费等,直接到我院(杨浦校区)办理报名手续,录取工作根据其统一测试的文化成绩及报考志愿,择优录取。具体参看教委有关文件。 5.
“免笔试、面试入学”考生于2017年3月21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6.2017年3月26日,职业适应性测试、统一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校考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7.学院在5月上旬至6月上旬为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进行新生入学教育。 8.2017年秋季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体检不合格或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但最终未正式毕业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9.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保留对本章程的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