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本科生校区内专业调整及校区间优秀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为实施精英教育,培养精英人才,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学习发展空间,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规范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4)99号】精神和《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科生专业调整和转专业管理办法。
一、校区内专业调整
校区内专业调整是指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本科生在盘锦校区再次选择自己修读专业。
1.校区内专业调整时间安排
校区安排三次专业调整机会,第一次安排在1-1学期末;第二次安排在1-2学期末;第三次安排在2-1学期末。
2.专业调整的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出现任何违纪现象。
(2)符合相关专业的具体要求。
(3)非定向招生、委托培养的学生。
3.调整专业的程序
(1)1-1、1-2和2-1学期末,教学事务部分别下发专业调整通知,公布各专业接收学生容量、条件、录取原则和程序。
(2)学生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本科生专业调整申请表》,同时可提供申请理由的相关证明材料。学生所在学院组织审核,将申请汇总表和学生相关申请材料报送教学事务部。
(3)各学院于开学前组织不少于5人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未通过的学生不能调入该专业,同时将录取结果报送教学事务部。
(4)教学事务部分别在1-2、2-1和2-2学期开学第一周,对专业调整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正式公布专业调整名单,并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5)专业调整学生在正式公布名单后,开始按照新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课程的补退选,保证顺利进入新专业的学习。
4.专业调整的相关要求
(1)学生专业调整后,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
(2)针对调入专业与原专业前一学年不同的课程,学时学分高的同一课程可以代替学时学分低的相应课程;学时学分低的同一课程不可以代替学时学分高的相应课程,但学生可申请参加开学初该课程的补考,通过后可计为该课程成绩,未通过需随下一年级或参加该课程的重修班进行补修;未修读课程需随下一年级或参加该课程的重修班进行补修。
(3)专业学费按学生所在专业分段收取,调整专业前按原专业标准收取,调整专业后按调入专业标准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修读课程学分收取。
(4)专业调整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工作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二、校区间优秀学生转专业
校区间优秀学生转专业是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校区和盘锦校区可以专业互转,学业优秀学生可转入另一校区的本科专业继续学习。
1.校区间优秀学生转专业的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出现任何违纪现象。
(2)符合相关专业的转入要求。
(3)第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且考试成绩全部及格,成绩以一考成绩计算。
(4)非定向招生、委托培养的学生。
2.转专业的时间和程序
(1)第一学年末教学事务部下发通知,启动校区间优秀学生转专业工作。
(2)学生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校区间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学生所在学院组织审核,并将汇总表和学生相关申请材料报教学事务部。
(3)在2-1学期开学前,主校区相关专业组织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及盘锦校区教学事务部。
(4)教务处及盘锦校区教学事务部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后,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5)转专业学生在正式公布名单后,进入大连校区学习,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进行选课。
3.转专业的相关要求
(1)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并补修转入专业提前公布的要求补修的相关课程。
(2)专业学费按学生所在专业分段收取,转专业前按原专业标准收取,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修读课程学分收取。
三、本办法从2014级学生开始执行,由教学事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