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促进学生个性特长发展,体现以学生为本的基本理念,使学生有机会根据自己的学习潜能和专长重新选择专业,根据咸师院教字〔2014〕第1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有关院(系)遵照以下工作流程按时完成。
一学生申请
本学期第十八周符合转专业条件的拟转专业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及理由,并填写《咸阳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在教务管理网下载),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查推荐
2015年1月9日前各院(系)对本院(系)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学生第一学期公共课、学科(专业)基础课成绩考核合格结果以第一学期补考后结果为准),并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向转入院(系)推荐(具体表格见附件)。
三考核
2015年1月15日前转入院(系)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查,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将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和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四复审与批准
下学期初教务处对上报学生名单和有关材料复审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并向全校公布转专业学生的正式名单,向相关院(系)及学生下发学籍异动通知单。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