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2014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转专业遵照《赣南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师院发[2009]18号)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执行。
2.转专业人数控制标准:各专业转出人数不超过本专业2014级学生人数的5%;各专业接收转入人数应根据现有教学资源确定,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2014级学生人数的5%。
3.转专业具体办理程序:
(1)本学期第12周(5月22日前),各学院填报《2014年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一是根据教学资源容量、专业学习要求等提出拟接受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和人数计划;二是提出转专业考核实施细则。按转专业学生适应转入相关专业本科二年级学习的要求,选择2014级本科第1-2学期专业主要课程作为考核课程(不少于2门),提供教学参考书目和考核方式等。教务处将于5月29日前统一向全校发布。
(2)6月1日至5日(本学期第14周),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填写《赣南师范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交现就读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审批并签署意见。现就读学院填写《本科生校内转专业情况汇总表》并于6月11日报教务处进行转专业资格审核。6月15日教务处将审核结果向学生现就读学院通报。6月16-19日具备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将“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交申请转入学院。期间,各教学学院要安排人员接受转专业学生咨询或进行面谈(试)。接收学生转专业学院根据面谈(试)情况在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及“汇总表”上签署是否同意该生参加转专业考核的意见,于6月25日将汇总表报教务处(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核表暂留转入学院)。
(3)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的8月29日为笔试时间,操作性考试于9月6日前完成转专业考核。教学学院组织教师编制综合考核试卷或分科考核试卷。如须进行面试、口试和实验等操作性考试的,教学学院也需制定相应考核方案。
课程考核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学院报教务处汇总后统一在教务处网站发文通知。
(4)第二周(9月10日前),各教学学院根据学生考核情况向教务处提交考核结果和是否同意转入的意见,同时将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核表格填好后一并交教务处。9月14日前经学校批准同意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正式发文公布并办理转专业手续。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不可与其它专业互转(符合本条规定第3点的情况下,美术学院内各专业可互转)。
(2)文科专业与理科专业不可互转(文理兼收专业除外)。
(3)定向生不可与其它专业互转。
5.为确保转专业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各有关学院应组建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同时确定转专业工作联络人、联系方式,负责跟进工作进度,整理、上报材料。应安排人员接受学生专业咨询,应教育学生慎重对待转专业这一选择。待教务处公布正式转专业名单后,学生不能再退回原就读专业。
请各学院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考试工作办法及以上内容,严格考试纪律,切实做好201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请把本通知精神向2014级各班学生传达。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