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志愿传奇

高考倒计时7

梦想是一块硬币,只有付出才会收获!

首页>志愿传奇>院校大全
院校大全

桂林市公办本科地市重点
理工类广西壮族自治区官方网址招生网址招生电话:0773-2253028
转专业政策

第五章转专业

 

第二十三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经学院考核认可,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入学后因生理缺陷或患某种疾病,经学院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四)因学院或系部学科专业发展情况,需要调整专业者。

第二十四条 转专业申请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文科专业原则上不能转入理科专业;

(二)文科、理科专业原则上不能转入艺术类等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艺术类等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原则上不能转文科、理科专业;

(三)本科生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

(四)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第二十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处于休学、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

(二)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三)专科(高职)专业学生申请转入本科专业;

(四)应用型本科专业学生申请转入普通本科专业。

第二十六条各系本科生准许转专业人数一般不超过同年级本专业人数的10%,接收专业人数应根据本系现有教学条件确定,一般不超过同年级本专业人数的10%。

第二十七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手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本科学生转专业

1.申请转专业学生,可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第15-17周内向所在系提出申请,经转出专业所在系和拟转入专业所在系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

2.教务处根据学生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情况及其他转专业条件,提出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学院领导审批。

3.教务处在第三学期开学前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学生接到通知后,在该学期开学第1周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其学费按转入的专业和年级学费标准交纳,并编入同年级管理。

(二)专科(高职)学生转专业

1.申请转专业学生,可在第一学年每学期第15周前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因生理缺陷或疾病转专业的还须有学院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经转出专业所在系审核同意后,第16周汇总报教务处。

2.教务处根据学院转专业条件进行审批,并在第17周公布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3.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其学费按转入的专业和年级学费标准交纳,并编入同年级管理。

第二十八条 转专业学生已修课程获得的学分及成绩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原已修课程,经审查后,不低于转入专业相关课程要求的,其学分和成绩可相应转入;其他课程的学分和成绩,可转为转入专业的公共任意选修课学分,所缺转入专业的必修课和专业限定选修课必须补修。转专业的学生,应修满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总学分数方能毕业;

(二)转专业学生的学分及成绩转换,需由学生本人申请,经相关系确认后,报教务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