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和《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教务处将于2016年2月开展201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申请条件
1.本次转专业面向对象为2015年入学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
2.根据文件要求:“由招生录取下一批次专业转入上一批次专业”不得批准转专业。车辆工程专业2015年在湖北省内为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湖北省外为本科第二批次招生,故只能接受湖北省外考生转专业申请。车辆工程(中英合作赛车方向)不受此限制,但只接受学生转入;
3.根据文件要求:“艺术体育类专业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不得批准转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等两个专业为艺术类提前批录取专业,不能转入其他专业;
4.符合转入学院的要求且未受过任何处分;
5.客观原因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继续学习,或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
二、接受专业和名额
各学院接受转专业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相应年级专业学生人数的15%以内(具体转专业接收名额及要求见附件)。
三、转专业办理程序
1.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2月23日之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经学生所在学院初审汇总后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学籍管理科汇总后于2月25日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转入各接收学院。
2.各接收学院于3月2日前按公示专业名额确定接收转专业学生初选名单报学籍管理科,由教务处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长批准。
四、其他事宜
1.经审核通过的学生须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进行课程修读,以前学期未修课程必须补选修读。
2.经审核通过的学生原则上按插班的方式安排班级,学生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到转入学院学生工作室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3.转专业后课程需要调整的学生于3月7日(第3周星期一)到教务科办理课程调整手续。
4.请各学院严格按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