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的学籍管理制度,保持专业之间的平衡,提倡教育公平,特对《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中转专业条款作以下规定。
一、政策限制
所有转专业的学生都必须遵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有关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744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674号)关于不能跨科类转专业即文理不能互转、艺术类学生不能转专业和不能跨学历、跨批次转专业等规定。
二、资格审核
申请转专业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有资格报名申请。学生学习成绩在原年级专业总分排名前10%,且英语和数学单科成绩在80分以上(拟转入全双语教学专业方向的学生英语单科成绩在85分以上)。如果该生高考成绩高于当地一本成绩,则不受总分排名限制,可直接报名。
三、数量规定
每年接收的转专业人数应不超过该专业总人数的10%。
四、其他规定
具体考核办法由各个院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拟定,转专业考核也由院系自己组织,但应在学校每年转专业下文之后给教务处报送具体的考核办法,便于管理。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具体条款内容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