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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倒计时36

日日重复同样的事,遵循着与昨日相同的惯例,若能避开猛烈的狂喜,自然也不会有悲痛的来袭。一一太宰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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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专业政策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精神,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潜能,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转学及转专业的审批程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转学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转学。

1.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校医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学校继续学习的;

2.学生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

3.学校认定其确有特殊困难的。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5.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

6.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

7.跨学科门类的;

8.应予退学的;

9.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四条 转学的申请时间和程序。

1.第一学期第十二周为转学申请时间(根据教育厅转学工作安排,时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申请转出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转学申请表(转出)》。申请转入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转学申请表(转入)》(教务处网站下载)。

3.经所在院(系)初审,对符合学校规定转学条件者,院(系)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由院长(主任)在转学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汇总后报教务处教务科,截止时间为第十四周星期二。

4.教务处将所有转学申请表(含转入、转出)汇总后,经审核,对符合学校规定条件的,由主管校长审定,将同意转学的学生进行公示。

5.经公示,无异议者,同意其转学。转出学生,第二学期初到教务处办理转出手续。转入学生,领取校长签署的接收函。

第五条 转学学生的学籍和成绩处理。

1.新学期开学前,转出学生凭《学籍异动通知单》,办理离校相关手续;转入学生凭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手续,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2.开学第一周,被批准转入的学生凭《学籍异动通知单》到转入院(系)报到,正式成为转入专业的学生。报到时,应同时交《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转学转专业学生已修课程成绩认定表》(教务处网站下载)。

3.转入学生,必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转入学生在原学校已修课程的成绩认定与处理,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成绩管理规定》(郑轻[2006]101号)执行。转入院(系)应在第一周完成转学学生的成绩认定工作,并将《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转学转专业学生已修课程成绩认定表》复印件交学生本人。

第二章转专业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院(系)推荐并提供学生成绩单和鉴定证明,经拟转入院(系)考核证实,转入该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校医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学校认定其有某种特殊原因,转专业更利于其学习者。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1.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2.跨学科门类的;

3.通过“专升本”或对口招生升入本科的;

4.录取时被确定为国防生、定向生、委托培养生等特殊类别的;

5.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录取批次转入上一录取批次的;

6.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及应予退学的;

7.其它无正当理由的。

第八条 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和程序。

1.第一学期第十六周,教务处核定并网上公布各专业最多可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

2.第一学期第十六周为转专业申请时间。学生可根据学校公布的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的学生人数,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

3.经所在院(系)初审,对符合学校规定转专业条件者,主管院长(主任)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汇总后报教务处教务科,截止时间为第十七周星期二。

4.教务处将所有转专业申请表汇总后,经审核,对符合学校规定条件的,于第十七周星期四将转专业申请表分发至拟转入院(系)。

5.拟转入院(系)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主管院长(主任)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接受的意见,汇总后,于十八周星期二之前将申请表和成绩单报送教务处。

6.教务处根据拟转入专业类别,按理工类、艺术类、其它类分别组织数学、艺术专业、英语科目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考试时间安排在期末考试之后。

7.经教务处审核,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对准予转专业的,报主管校长批准后,网上公布,并报省教育厅批准、备案。

8.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申请学期的期末课程考核,无故缺考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第九条 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和成绩处理。

1.新学期开学前,教务处根据学校公布的转专业批准结果,书面通知学校有关部门,并以《学籍异动通知单》形式发至学生所在院(系)。

2.开学第一周,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凭《学籍异动通知单》到转入院(系)报到,正式成为转入专业的学生。报到时,应同时交《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转学转专业学生已修课程成绩认定表》(教务处网站下载)。未获批准的,必须在原专业继续学习。

3.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

4.转专业后,在原专业已修课程的成绩认定与处理,按照《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成绩管理规定》(郑轻[2006]101号)执行。

5.转入院(系)应在第一周完成转专业学生的成绩认定工作,并将《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转学转专业学生已修课程成绩认定表》复印件交学生本人。

第三章附则

第十条 其它。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它全日制本科生转学转专业办法同时废止。

2.全日制专科生的转学与转专业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3.本办法解释权在教务处。

 

郑州轻工业大学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