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于近期开展2015年度学生转换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换专业学生范围
申请转换专业的学生应为2014年入学且未实施过转换专业的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
二、转换专业基本要求
(一)招生科类为艺术类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理工类、文史类的专业;
(二)应用本科专业学生不能申请转入普通本科专业;
(三)国际教育合作项目专业学生不能转入普通本科专业或应用本科专业;
(四)符合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规格提出的其他条件.
三、考核要求
考核方式有面试和面试+笔试两种,具体考核方式、内容和要求由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确定。考核工作由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考核小组负责,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另行通知。
四、审批程序
学生转换专业,必须由符合转换专业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转出申请;
(二)所在学院同意后,由学院统一将学生申请材料转给拟转入学院;
(三)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并对符合转换专业条件的学生进行考核;
(四)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确定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五)教务处汇总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五、需提交的材料
(一)学生转换专业申请书;
(二)学生有突出专长的证明材料和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三)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转换专业审批表(附件2)。
六、时间安排
5月11日—13日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转出申请
5月14日—22日学生所在学院同意转出后,将学生申请材料转给拟转入学院;
5月23日—29日学生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对符合转换专业条件的学生进行考核,确定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
6月1日学生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6月2日—5日教务处审核,学校审批。
七、表格下载
学生可在:学校网页—教学管理—桂林理工大学教务在线—下载中心—学籍管理,下载《桂林理工大学学生转换专业审批表》。
八、学生转换专业后的管理
(一)学生接到转换专业批准通知后,须及时办理转换专业手续,并在下学期开学初进入转入专业学习;
(二)学生转入另一专业学习后,学号不变,其学习管理与学生工作管理由转入学院负责;
(三)学生转换专业后,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四)学生转换专业后的课程修读管理:
1.学生转换专业后,须按照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修读课程(含实践性教学环节,下同)。转入专业已开设但学生未修读的课程,学生必须跟低年级补修。如转入专业不同年级教学计划有修改,转换专业后无法跟低年级补修课程,学生须在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核查与应修读课程性质相近、学分相同的课程,凭教学秘书出具的书面证明并经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到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办理个人教学计划变更手续,按变更后的教学计划修读课程。
2.学生在转出专业已修读并获得学分的课程(含实践性教学环节,下同)按下列办法认定:
(1)转出专业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中代码相同的课程,均视为相同要求的课程,转换专业后该课程无需再修读,考核成绩保留。
(2)转出专业与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中名称相同而代码不同的课程,如转出专业教学计划要求高于转入专业,由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向教务处申请课程替代,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如转出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低于转入专业,需补修该课程。
(3)按转出专业教学计划已修读并取得学分而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中没有设置的课程,可作为辅修课程计入学生成绩单(显示为任选),但不计入学生毕业要求的任选课组(即公共选修课)学分。
九、注意事项
(一)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换专业一次。
(二)学生进入转入专业学习后,须在转入专业学习的首学期第一、二周网上补选、退选课程,如需补选以往学期课程,须到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办理。
(三)学生要特别注意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如有以往学期未选修的课程和实践环节,必须跟低年级补修,否则将导致无法正常毕业。
桂林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