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杭电教[2011]190号)第七章“转专业与转学”中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学期转专业各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时间:
2015年12月25日10:00至2016年1月21日16:00(转专业网站在此时间段开放,报名先后不影响转专业结果),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转专业的方式及各专业接收人数:
(1)在校园网范围内登录网站(zzy.hdu.edu.cn)提交申请。建议先使用firefox(火狐浏览器),进入“转专业系统”后,提交申请流程如下:
A:提交申请:转专业志愿填写—添加—选择专业—提交。
B:修改申请:转专业志愿填写—修改—选择专业—提交。
C:删除申请:转专业志愿填写—删除—提交。
(2)本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与网上选课系统相同(注:密码不能是学号,如果是学号,需先修改密码)。用户类型选择“学生”。
(3)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在网上提交申请,学校不再受理书面申请。
(4)本学期各专业接收人数见附表一:《各学院接收转专业人数计划表》。如有疑问,可咨询86915015刘老师。
(5)2015级本科各专业培养计划见:数字校园→部门通知(教务处)→“2015级培养计划”。
三、申请转专业的年级及选择专业的范围:
(1)一年级(2015级)学生在全校范围内选择专业或学科大类;
(2)二年级(2014级)学生在同一学科门类中选择专业(见附表二《二年级转专业学科门类列表》);
(3)三年级(2013级)学生在本学院内同一个二级类中选择专业。
四、转专业成绩统计的范围:
学生在校期间已修且成绩已记载的全部课内教学环节课程和实践环节课程(不含课外教育课程)。
五、录取方法:
(1)学校在下一学期初参照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方法初步确定转专业(类)名单。对全校申请转入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类)的学生,如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上限),按绩点排名比排序的原则,依次录取,如果绩点排名比相同,再比较绩点(绩点排名比:学生的绩点排名除以所在年级专业的在校生总人数)。
(2)个别专业按面试成绩录取(具体内容详见第八条)。
(3)学校将在下学期开学初对投档结果进行公示(请报名转专业的学生关注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务必在公示期间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正式转专业结果公布后,学校不再受理放弃转专业的申请,请学生认真、慎重考虑后再提交转专业申请。
(4)公示异议期过后,在开学后一周内公布转专业正式结果。
六、选课时间:下学期初正式转专业结果公布后,转专业成功的学生应根据转入专业的课程安排,在下学期初全校学生第二轮选课时自行网上退课和选课。如选课出现问题,请到行政楼102室咨询。
七、到新专业报到时间:正式转专业结果公布后,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到新专业学习。学生名单公布后两周内,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学生名单公布两周后,转出学院将学生档案等相关材料统一移交到接收学院。
八、个别专业有特殊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凡申请转入“英语”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面试(含笔试),面试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上午9:30,地点:第3教学楼304会议室,联系电话86878607。
(2)凡申请转入“经管类实验班”、“理工类实验班”专业的学生,需本人到卓越学院报名(地点:第10教学楼120室,咨询电话:86873839,86873893),详见附件1《关于选拔2015级学生加入卓越学院学习的通知》。报名参加卓越学院选拔的学生,可同时在教务处网站报名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3)参加面试的学生需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面试。申请转入以上三个专业的学生如未参加面试,视为放弃转入上述专业;如参加了面试未能录取,但同时申报了另一志愿,学校将按照“第五条录取方法”中的原则录取;如只填报了需要面试的专业,但没有参加面试,视为放弃转专业。
(4)《会计学ACCA》与《会计学》专业在收费标准、培养计划等方面有区别,请登录会计学院网站主页右边“会计学ACCA"--点击“关于2015-2016-1学期《会计学ACCA方向》转专业通知”了解详情,咨询地址:9教243,
咨询热线:86878546,泮老师、李老师,
链接地址http://accounting.hdu.edu.cn/view_News.asp?ID=1066
(5)《金融学CFA》专业与《金融学》专业在收费标准、培养计划等方面有区别,请登录经济学院网站主页左边“CFA教育中心”--CFA招生--点击“关于2015-2016-1学期《金融学CFA方向》转专业通知”了解详情,
咨询电话:86919192,冯老师。
链接地址:http://economics.hdu.edu.cn/chinese/news.php?id=4720
九、特殊专业转专业受限情况:
(1)工业设计、数字媒体技术专业不接受色盲、色弱的学生转入;
(2)产品设计、工业工程(工业技术管理方向)、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复合型专业等不接收其他专业学生转入。
(3)各学院卓越工程师计划班不接受学生转入。
十、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1)“专升本”的学生;转学的学生;信息工程学院直推优秀生;
(2)在校期间已经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
(3)属于定向、委培的学生;
(4)产品设计专业学生;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等;
(5)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应予退学的学生;
(6)在校期间因违反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处分者;
(7)其他不符合转专业规定的学生。
请上述学生勿提交转专业申请。
十一、为保证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务必督促任课教师按时、准确地提交学生期末考试成绩,以保证转专业工作按期顺利完成。
特别提醒:
1.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2013级(理学院)、2014级、2015级的所有相关学生。
2.本次转专业2014级、2015级贫困地区专项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3.有转专业愿望的同学,请事先仔细阅读拟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和课程设置,应认真考虑本人是否能跟上新专业的教学进程,不要盲目跟风,要慎重报名。因为有些学生随意报名,投档成功后又放弃,致使转专业名额浪费,影响其他同学的录取结果。
4.转专业投档成功后,又放弃转专业的学生,视为在校期间已经转过一次专业,不能再次申请转专业。
5.填报志愿时可同时申报2个专业,我校是平行志愿录取。如果只希望填报一个志愿,第二志愿一定不要填写,否则将可能被录取到第二志愿专业。
6.少数民族内高班、预科班、贫困生专项、体育特长生等学生如申请转专业,按原始成绩计算绩点后参加排序。
7.如报名后想放弃,可在2016年1月21日之前登陆网站“删除申请”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