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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倒计时36

日日重复同样的事,遵循着与昨日相同的惯例,若能避开猛烈的狂喜,自然也不会有悲痛的来袭。一一太宰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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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公办本科小211
综合类湖北省官方网址招生网址招生电话:0716-8060550/0716-8067167
转专业政策

第一条为了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学校资源的整体效益,根据各专业教学资源及招生情况,学校在一定条件下允许部分本(专)科学生转专业。

第二条 学校鼓励学生转入基础学科、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

第三条 学生专业的转出、转入一般在同一年级内进行,并实行双向选择,由转入院(系)择优录取。

第四条 各院(系)转入、转出学生的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该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1.已修课程中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同时符合转出专业、转入专业院(系)公布的条件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医院或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原因,不能继续在原专业学习者;

4.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变化或学校学科(专业)发展需要,经学生本人同意,学校可以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及以上者;

3.应作退学处理者;

4.不按时交纳学费者;

5.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6.体育类转非体育类、艺术类转非艺术类、文科类转理科类、中职类转非中职类者;

7.其它经学校审查认为不适合转专业者。

第七条 学生转专业按以下程序办理:

1.各院(系)每学年第一学期末公布拟转入、转出的学生数和接收条件。

2.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周,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长江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在招生与注册处网页上下载),经院(系)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连同本人成绩单及相关材料一并交转入院(系)。

3.转入院(系)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试或考核,由院(系)主管领导在申请表上签署是否接收的意见并报招生与注册处审核。

4.招生与注册处对转出、转入院(系)均同意的学生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转专业学生名单由招生与注册处编入相应班级,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及学生本人。

第八条 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能毕业。如果原专业已修必修课程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则成绩有效,否则应重修。凡不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及学分,可作为选修课成绩记载。转专业之前未修读的转入专业课程修读时间由学生自行安排。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由招生与注册处负责解释。此前与本规定相悖的条款,均按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