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不受转专业考核条件和指标限制,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及拟转入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提出初步意见,报主管校领导批准,直接转专业。
(一)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机构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继续学习的;
(二)因专业缓招或停招,休学、保留学籍及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复学,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三)因其它可查证的特殊困难,确实不适合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四)因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变化,学校认定确需适当调整专业的;
(五)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