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优秀生类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文件(以下简称文件,附件1)规定,现启动2018年优秀生类转专业工作。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该项工作。
一、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1.为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学校于2017年对转专业办法进行了修订,将申请优秀生类转专业学生专业绩点排名放宽至前35%,并取消各专业转出人数比例限制;
2.各专业(方向)转入人数为当前该专业(方向)一年级学生数的12%;
3.转专业申请对象:2017级本科生,申请条件和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条和第四条第一款规定。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受处分且未解除的;
(2)在休学期间的;
(3)有转学经历的;
(4)国家规定的其它不得转专业的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转专业范围受限:
(1)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
(2)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
(3)国家规定的其它转专业受限的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二、志愿填报及相关事项
1.学生可申请两个专业(方向)志愿。学校按照志愿顺序确定转入专业。
2.因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类、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核工程类、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经济与贸易类、外国语学院英语类为大类培养,学生转入时应选择大类,在该大类学习后统一参加专业分流。
3.提交材料包括转专业申请表、申请书、学院出具的标准成绩单。若学生申请两个专业(方向)志愿的,上述材料各提交一份,其中第二志愿所交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