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型转专业政策:
一、优势专长转专业
为发挥学生优势专长,满足学生专业志趣,高考投档成绩位次排名达到规定位次之内(含),优势专长明显的全国统招本科新生可申请转专业。每年高考录取前,各省位次排名由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历年各省高考录取情况划定。新生入学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接收学院同意、学校专项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转入该专业。
二、退役复学转专业
为鼓励学生献身国防事业,服兵役后复学的学生在办理复学手续学期结束前可申请转专业。在原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由学生在其录取生源省份当年招生专业中自愿重新选择录取分数不高于加分后成绩的专业,经资格审核通过、接收学院同意、学校专项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转入该专业。
三、专业特长转专业
学生在某专业领域确有特殊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学科专长的,可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提出转专业申请,须提交能体现专业特长的相关论文、竞赛成绩或者其他支撑成果。经学生申请,由学校组织三位及以上拟接收专业相关领域校外专家对其成果进行盲审,认定其确有专长的,经接收学院考核合格、学校专项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转入该专业。
四、身体原因转专业
学生因身体原因(如疾病、生理缺陷等)确有特殊困难,不适宜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可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提出转专业申请。由学生申请、经学校指定的三甲医院诊断证明,由学生在生源省份其高考当年招生专业中自愿重新选择与其高考成绩相当的专业,经资格审核通过、接收学院考核合格、学校专项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转入该专业。
五、拔尖计划和试验区选拔转专业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以下简称“拔尖计划”)和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的学生选拔面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一年级新生,在大一上学期开学初由学生自愿申请,学校组织统一考核,按照选拔计划确定拟录取人选,报学校专项组审批,公示无异议后转入相应专业。
拔尖计划和试验区在培养过程中实施动态进出,时间一般为第三、第五学期初,分流后转入相应专业。
拔尖计划中的唐敖庆试验班学生,可在集中考核转专业阶段申报转专业。申请转入唐敖庆试验班其他专业的,由拟转入学院进行考核;申请转入非唐敖庆试验班专业的,可免于参加拟转入学院的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