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安排的通知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北理工办发[2017]74号)中的要求,本学期转专业工作将按照以下步骤展开,请各学院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转专业条件: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和《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学生除外。
二、转专业操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5月31日上报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遴选办法、工作流程及公示方案。
接收学院根据专业实际办学条件、学校办学的总体布局及现有学生人数确定下学期拟接收转专业名额,原则上各年级接收后的总人数不超过现有人数的110%的比例,填写“北京理工大学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附表1)”,并会同各自学院的转专业学生遴选办法、工作流程及公示方案于5月31日前上报教务处。
(二)6月1日—6月8日接收学院公示由教务处审核通过的遴选办法、工作流程及公示方案,按照所公示的方案接收学生申请。
教务处公布各学院的转专业学生计划接收名额,各接收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各自学院转专业学生遴选办法、工作流程及公示方案。
学生按照意向专业所公布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表2)”,并于6月8日前交至接收学院的教学干事处。
6月8日,接收学院教学干事老师将申请名单(包含“申请人姓名”,“学号”,“原专业”,“申请专业”四个字段)汇总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查全校申请名单,如果发现学生同时申请转入两个专业,则该生申请全部作废,取消本次转专业资格。
(三)2018年6月11日—2018年6月15日接收学院审核学生情况,对初选结果进行公示并报教务处。
接收学院应严格按之前公布的“转专业学生遴选办法、工作流程”择优选拔适合本专业培养要求的学生,并对初选结果进行公示。初选结果人数最多不能超过计划接收名额的150%。同时填写“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初选结果汇总表(附表3)”,于6月19日前报教务处。
凡需要对学生进行面试的学院(系),应事先为学生安排好时间、地点。对有专业特长或实践环节成绩优异的学生,各学院(系)应优先考虑。可在放假两周后,向教务处申请查阅拟接收学生上一学期的成绩。
(四)8月24日前接收学院完成转专业录取工作,再次公示正式转专业名单。
8月24日以后各接收学院可向教务处提出查询学生所有成绩的申请。
8月24日前各专业完成转专业录取工作,确定录取结果后,填写“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接收情况汇总表(附表4)”上报至教务处,同时上网公示。教务处将公示后的转专业名单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各学院通知学生及时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做好学生学籍及成绩等有关材料的转出或接收工作。
(五)2018年8月24日—8月27日学生到新专业报到。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到接收学院注册报到,并与教学干事沟通、做好自己课表的课程调整工作。
三、其它说明
1.上一年度未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接收学生转入,有特殊招生政策的专业除外。
2.被正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学费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学生本人需至财务处办理。
3.学生不能同时申请转入两个专业,否则申请作废。
4.各学院(系)在确定终审名单时要考虑到班级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5人/班(外语类不超过30人/班)。
5.暂未进行专业分流的专业大类按大类接收学生;之后大类分流的时候,学生按学院要求正常进行专业分流。
6.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接收专业可以优先考虑。
转专业工作涉及面较广,时间较紧,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准时上报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