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专业政策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年级学生,可在入学3个月后,申请转专业:
1.确有专长或志趣需要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和培养的;
2.确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3.确有某种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第四十七条 在校学习的二年级学生,可在学科大类内部申请转换专业;在校学习的三年级学生,可申请在院(系)内学科类内部转换专业。二、三年级学生跨类转专业时,需按学校相关规定降级学习。
第四十八条 应征入伍退役后或创新创业休学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院(系)应当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