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是由福建省黎明企业集团公司投资兴办,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2004年开始面向省内外招生。学院拥有福屿和地球村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30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实训基地总面积6万多平方米,实验设备总数近2000台套,图书馆藏书近30万册。学院设有烹饪、药学等6系2部,23个专业。在校生3000多人,教师200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占15%,硕士以上学位占35%,双师素质教师占60%。2017年通过了福建省高职院校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学院凝炼了教书育人“黎明模式”:一手抓爱的教育,引导学生“做人”;一手抓实践教学,教会学生“做事”。“爱的教育”列入首批福建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示范项目,其成果获得全国民办高校党建思政优秀成果二等奖、福建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福建省高职教育教学成果二奖等。学院强化实践教学,师生在全国、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上获奖超200项,其中,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夺得2金4银7铜的佳绩。有6位教师教科研成果获国奖,获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2项, 6道热菜作品被授予“福建名菜”;有国家级科研课题1项、省级科研课题28项,省级教改项目2项;有省级示范专业3个,省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省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1个。承办全国、省市烹饪技能大赛6场。学院办学质量不断提升,被授予全国特色教育建设先进院校、中国教育创新示范单位、全国餐饮职业教育优秀院校等荣誉称号,被福建省委省政府授予“福建省文明学校”。
奖学金设置
我院加大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基金的金额和受奖面,对学生的学习起到激励和保障作用。主要设立以下奖项: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出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学生向学校申请,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国家助学金,特困生4000元/年(受助面5%);贫困生2500元/年(受助面15%);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学院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完成评审。
4.学院奖学金(受奖面20%),一等奖16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400元/年;学院设立的奖励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5.生源地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的地区是直接到金融机构申请,如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6.学院设立的特殊困难补助;
7.勤工助学金;
8.其他专项奖学金。
学生宿舍
我院学生公寓为标准新建学生公寓,每间6人,宿舍内有浴室、卫生间、阳台、电热水器、电风扇、空调、宽带网、组合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