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05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位于重庆市高等教育资源富集的合川区大学园区,规划用地500亩,已建成校园面积218亩,一期工程建成校舍面积近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5000余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500余万元,图书馆藏书20余万册,学院拥有一支理论教学和行业企业实践相结合的专家骨干教师队伍,双师型教师占36%以上。学院充分发挥集团办学优势,先后与重庆工商大学、重庆人文科技学院、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建立良好的校校合作关系。
学院适应重庆市“6+1”支柱产业和“10+2”新兴产业发展需要,设置建筑工程系、汽车与电子工程系、教育艺术系、财经旅游系和公共基础教学部,开设有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环境艺术设计、学前教育、会计、财务管理等20余个专业,建有5个校内实训中心、47个实训室以及130余个校外实训基地。
学院继承陶行知教育思想,秉承“厚德尚能,求实求真”的校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大力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采用工学结合、订单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行创新创业教育,培养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与富士康科技集团、广达集团、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重庆典果成实业有限公司、申基索非特大酒店、重庆开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100余家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实施合作育人,毕业生广受社会和用人单位好评,就业率稳定在98%以上。
奖学金设置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凡被学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向当地教委(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贷8000元。
二、奖学金与贫困生资助
学生在校期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各科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即可申请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3.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分为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三等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
4.学院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三、勤工助学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四、学前教育专业专项资助
学院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重庆市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为培养更多的学前教育紧缺人才,解决当前幼儿教师紧缺现状,每年拟出资300万设立学前教育“春雨计划”特殊项资助。凡是符合条件者即可申请专项奖学金和专项助学金,资助标准每人每年3000元,在校学习的三年可获得9000元资助。困难生资助办法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凡被学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向当地教委(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贷8000元。部分地方一次性申请可贷三年,分年发放。
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分为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三等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
学院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勤工助学:
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学生宿舍
标准化学生公寓,设有空调、热水、书桌书柜一体化公寓床、独立卫生间等,高速宽带网及无线网络全覆盖。
住宿费为1000元/年(6人间)。
食堂
学生食堂占地及建筑面积: 4650平方米 。
平均伙食标准
学生的平均伙食标准一般为200元/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