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是由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医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合作举办,经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成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华南地区唯一一所中医药类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学院在全国医药类独立学院中综合办学实力排名前列。
学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青秀区,开设医学系、医学技术系、护理系、药学系、公共管理系,共有中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以及市场营销12个专业。其中,中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和药学为广西民办高校重点专业,护理与养生类为广西新建本科学校转型发展试点专业群。形成以中医药为主,医学、理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中医药应用型教育为主线,逐步形成 “学科特色鲜明,中医药文化突出”的办学格局。
学院充分共享母体学校广西中医药大学优秀的师资、教学、科研成果等资源,由广西高校教学名师、八桂学者、广西名老中医(名中医)等资深教授、知名临床专家组成一流的教学团队,确保教学质量。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建有功能齐全的实验教学中心、临床技能实训部、科研精密仪器室,涵盖了中医药基础实验与内外妇儿临床技能实训、药物制剂工艺实训、基础护理、各科临床技能实训科室和创新创业中心等,拥有进口和国产教学仪器设备4000多台(套),设备资产总值达6000余万元,可满足不同学科专业的实验实训教学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需求。
学院广泛开展校(院)企交流与合作,拥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3家省级办学合作单位,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南宁市邕宁区人民医院和邕宁区中医院等多家临床教学见习、实习医院,为我院提供临床教学支持。另有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杭州市中医院、中山市中医院等区外60多家实习单位,为学生毕业实习提供保障。
学院秉承“明德自强,和而不同”的校训,加强党的建设,将“立德树人、自立自强、求同存异、融合创新”贯穿办学始终。以培养德、智、体、美、劳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接班人为使命,注重内涵式发展,开展丰富多采的校园文化活动。构建优良的校风、教学和学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立足广西,依托华南,面向全国,主动对接广西重点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 “一带一路”经济建设圈和地方城乡、社区基层医药卫生事业和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发展。
奖学金设置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大学生奖励政策一览表
奖项
项目名称
各项奖励细则
国家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专项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用于奖励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专项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中央政府为了资助全国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专项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学年4000元;国家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学年2000元。
评优评先
董事长奖学金
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名额10名,每名学生奖励人民币5000元。
院级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占班级人数的2%以内,每人每学年奖金为2000元;
二等奖学金占班级人数的5%以内,每人每学年奖金为1000元;
三等奖学金占班级人数的8%以内,每人每学年奖金为600元。
三好学生
评选人数为获得院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和董事长奖学金总人数的50%以内,奖金为每人500元。
优秀学生干部
班级学生干部评选人数为各班班团干总人数的15%,院级学生干部评选人数为各学生组织正式委员及社团类第一负责人总人数的15%,信息员学生干部评选为全院信息员总人数的8%。学生干部奖金为每人 600 元。
优秀毕业生
优秀毕业生评选人数控制在毕业生总人数的8%以内。
见义勇为标兵
凡见义勇为受表彰者,按国家级、省级、主管厅级进行奖励,前三个等级的奖金与上级所发的奖金相同。
科技发明奖
通过国家级奖项的团体或个人奖励3000元;通过省部级奖项的团体或个人奖励2000元;获得专利的视情况奖励1000元。
论文奖奖励
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者,每篇奖励600元;
各类竞赛奖奖励
1.参加国家级各类竞赛获特等奖的奖励3000元/人,5000元/集体;获一等奖的奖励2000元/人,3000元/集体;获二等奖的奖励1500元/人,2000元/集体;获三等奖的奖励1000元/人,1500元/集体。2.参加省部级各类竞赛获特等奖的奖励1500元/人,2000元/集体;获一等奖的奖励1000元/人,1500元/集体;获二等奖的奖励800元/人,1200元/集体;获三等奖的奖励600元/人,900元/集体。
3.参加校级各类竞赛获一等奖的奖励300元/人,400元/集体;二等奖的奖励200元/人,300元/集体;三等奖的奖励100元/人,200元/集体。
资助政策
勤工助学
学校每年为新生预留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每月获取一定报酬部分解决生活问题,工资每小时不低于12元。
校内助学贷款
针对大四大五(五年制),大三大四(四年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校内贷款3000-5000元无息贷款,毕业前还清即可。
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对临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临时特殊困难补助方法,每人次2000~5000元;对特别困难的学生或因重大疾病及家庭突发事件等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特殊困难补助。困难补助采取发放现金或实物(如学生卧具、学习用品)形式进行帮助。
学费补偿
毕业生学费补偿
毕业当年自愿到我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 年以上(含 3 年)的毕业生,每年补偿学费最高金额不超 8000 元,分三年补偿完毕。
应征入伍学费补偿
退役士兵、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复学学费补偿的学生,每学年补偿学费的最高金额不超过 8000元,一次性补偿完毕。
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6人间,上床下桌、一台空调/间、两间独立卫生间、独立阳台,住宿费1300元 /年
食堂
学生公寓:宿舍6人/间,提供冷热水。宿舍内配备6铺床,上面床铺下面书桌,两个独立卫生间,一台空调和两台风扇,一个独立阳台。住宿费1300元/年·生。
平均伙食标准
在校生平均伙食为:5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