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医学院(Nanchang Medical College),坐落在美丽的英雄城——江西省南昌市,学校是由江西省人民政府举办、江西省卫生健康委行政主管、江西省教育厅业务指导,并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集教学、医疗、科研为一体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医学院校,主要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教学研究型人才。
学校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文化底蕴,前身是1937年创办的国立中正医学院,是我国最早由国人自己创办的医学高等学府之一,涌现出一批杰出校友,培养了6位中国工程院院士。1949年以后,中正医学院改名南昌医学院,后来主体搬迁到重庆,成为了现在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留下的附属医院成为了现在的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医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20年,为补齐后疫情时代医学教育短板,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更好地增进人民健康福祉,江西省委、省政府决定以江西省人民医院、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江西卫生职业学院等为主体,重新创办南昌医学院。2021年1月,教育部正式批复同意设立南昌医学院;2021年9月,南昌医学院从全国30个省市招录2021级首届学生;2022年1月,学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建设单位;2022年3月,临床医学和助产学本科专业成功获批。
学校拥有湾里和小蓝两个校区,占地面积905.6亩,规划建设中的现代智慧、生态美丽新校区选址在南昌市红谷滩九龙湖,占地面积1000余亩。学校拥有直属附属医院5个,直属附属机构1个,直属科研机构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设有本科专业15个;拥有“院士工作室”1个、教育部“大师工作室”1个、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省级“名师工作室”3个,设有124个实训实验室和9个校企共建实训基地(中心),另有238家遍及全国各地的实践教学基地;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200余人。
学校拥有一支专兼结合、素质优良、具有较高学术及教学科研水平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32人,其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400人,占75%;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160人,占30%。新增省级教学创新团队3个。截止2022年5月,学校教师荣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5项、省级科研成果奖29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05项,主持或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689项;教师发表SCI高质量科研论文895篇。学校聘请南昌医学院杰出校友、中国工程院院士、我国著名有机化工原料药制造专家、复旦大学博士生导师、教授——陈芬儿先生担任南昌医学院名誉校长;聘请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党委书记、副院校长姚建红同志,原首都医科大学校长吕兆丰教授,九三学社江西省委主委、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长张伟同志担任南昌医学院的发展顾问;聘任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研究员李六亿,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主任医师童永清,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邵祝军、王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研究员梁栋,中国疾控中心副研究员张奇等学识渊博、经验丰富的专家为我校特聘教授,共同为南昌医学院的发展注入新动能、厚植新优势、开辟新局面。同时,学校与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等医学院校建立校级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南昌医学院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建设。
学校设有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中医学院、护理学院、妇幼保健与美容医学院、药学院、检验医学院、医学影像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学科教学部等13个教学院部。开设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助产学、市场营销、保险学等15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门类,形成了与我省和区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医、药、护、技”专业集群。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担当。南昌医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国家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勇担健康使命”为办学宗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十四五期间,学校将重点引进一批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积极申办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学等重点专业,走“中西医并重”发展道路;坚持创新发展、内涵发展、协调发展、特色发展、开放发展,传承“政治坚定、忠诚执着、生命至上、救死扶伤、艰苦奋斗、无私奉献、技术优良、敢于创新”的红医精神,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医学教育。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学校严格执行江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医学类专业学费为4350元/生·学年,保险学、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为3880元/生•学年;住宿收费标准:六人间为800元/生·学年,四人间为1000元/生·学年;其他收费标准将于新生报到前在《新生入学须知》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在新生入学报到前,如相关部门核准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奖助体系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具体说明如下:
1.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学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
(3)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000元/生·学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生·学年,三等奖学金600元/生·学年,单项奖学金200元/生·学年。
2.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学年,二等3300元/生·学年,三等2200元/生·学年。
(2)勤工助学金:学校拨专款设立勤工助学金。学生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每月发放不低于300元的勤工助学金。
(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和教育厅相关文件的精神,学校制定了贫困学生救助制度,如临时伙食补贴发放制度、临时困难补助等。
3.生源地助学贷款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等相关部门向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银行申请最高限额8000元/生·学年的助学贷款,目前已在江西、河南、江苏、福建、吉林、湖北、陕西、甘肃、山西、湖南、重庆、山东、广东、贵州、内蒙古、广西、云南、安徽、青海、海南、宁夏、河北、四川、黑龙江、新疆、辽宁等省(市、自治区)开展实施。凡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贷款的新生,请在入学前按相关要求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实施细则详见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或咨询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