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办学始于1952年,是由厦门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福建省最受考生欢迎的高职院校之一。学校座落于拥有“国际花园城市”、“联合国人居奖”等多项殊荣的中国经济特区厦门,位于厦门市岛内主城区,校园依山傍海,环境幽雅,景色宜人。
学校占地516.87亩,有教职工530人,其中专任教师293人,正高职称教师17人,副高职称教师102人,专任教师中有77.47%是硕博士,其中硕士192人,博士35人,拥有一支规模稳定、专业结构合理、具有较高教学水平、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截至2018年9月30日,学校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6861人,开放教育学生6754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1305人,累计招收来自9个国家的留学生193名。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跨界融合、服务需求、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以奋斗者为本的治校,致力于培养有职业尊严的劳动者。近年来,学校以优异成绩通过省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入选“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培育项目、“福建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荣获福建省文明学校、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筹备和服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学校秉持“因城而生,为市则活”的信念,主动对接厦门现代产业体系需求,围绕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建自贸区建设和厦门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紧贴厦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技能人才需求,调整优化专业布局,开设高职招生专业38个,已形成智能制造、旅游会展、电子信息云和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4个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
学校汇集政府、高校、行业和企业的多方资源,互利共赢,协同育人,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第55所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LED国家检测中心等一百多家企业和单位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与厦门市委组织部联合开办了国内首个非公组织党建人才订单班,组建了福建省首个轨道交通方面的职教联盟,建成了全国职业院校中第一套地铁综合运营仿真培训系统,开建了福建省首个建行校园E银行。
学校成立了校内二级学院——国际职业教育学院,学校与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的高校合作办学,共同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中国“工匠精神”的专才。
学校以“工作过程系统化”为导向,进行校企合作课程开发与实施,引入行业精英团队充实师资力量,将企业的岗位培训前置,把职业标准融入课程标准,把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融入课程考核。学校注重将学生的职业技能提升和职业精神培育融为一体,以中华技能大师、杰出校友“盖军衔精神”为引领,实施“等待、陪伴、支撑、相信;严格”的大爱教育理念,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精神。我校2018届毕业生就业率96.72%,有76.07%的毕业生留在厦门工作,已成为地方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一支重要力量。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与厦门市广播电视大学、国家开放大学(厦门分部)一体化办学,协同开展高职教育和开放教育。学校主动承接了厦门社区书院的建设与运行,满足市民对终身学习和提高文化素质的需求。
目前,学校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抢抓机遇,努力培养有职业尊严的高素质社会主义劳动者,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奖学金设置
1.学校鼓励学生全面发展,设立形式多样的奖学金,包括奖励录取到学校就读的普通高考高分考生或有免试入学资格的中职考生的全额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华的单项奖学金;奖励在专业技能方面追求卓越的盖军衔奖学金。同时,学校积极推荐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详情可查看《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条例》(厦城院学[2018]3号)。
2.学校全面贯彻国家资助政策,设立了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金、直招士官资助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突发性困难补助金、学费补助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双困生”就业补助金、校园地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还款救助、临时生活补助等资助项目,设立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协助市教育基金会开展陈氏洪氏助学金评定,为困难学生搭建起政府、学校、企业、个人等多方帮扶体系。详情可查看《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生资助评定条例》(厦城院学[2018]6号)
3.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中心,为在校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服务,并为从事校内勤工岗位工作的学生提供勤工补助,详情可查看《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厦城院学[2018]7号)
4.学校实施“优才支撑计划”,每年遴选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出国(境)进行为期不少于一学期的学习,提升技术技能,拓宽国际化视野。详情可查看《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管理办法(试行)》(厦城院学[2015]15号)
困难生资助办法
1、国家级资助
(1) 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贷款(生源地贷款申请办法可登陆各地市教育部门网站查询),获得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离校后的利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每生每年的助学贷款金额不超过6000元。
(2)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贫困和特困两个等级,特困等级每生每年4000元,约占学校学生数的5%;贫困等级每生每年2500元,约占学校学生数的15%。
2、校级资助
(1) 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且一时无法缴清学费的新生,可在报到当天先申请学费缓交,办理入学手续。
(2) 突发性困难补助是对学生个人发生突发性重大困难的一种特殊补助,资助金额每生1000-5000元不等,特别重大困难的学生可获10000元的资助。
(3) 勤工助学。困难学生除了享受学校的各项补助之外,还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
3、社会资助
我校可协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相关社会机构申请资助,其中厦门市教育基金会设立的“陈剑渊王耐助学基金”、“洪恭仕洪文发助学基金”,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5000元,资助时间为3年。
学生宿舍
学校建有8幢学生公寓,每间公寓包含阳台、卫生间,安装空调、热水器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