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05年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是国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浙江省五所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之一,浙江省四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院校,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常务副会长和秘书处单位,商务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援外培训基地,教育部高职高专现代教育技术师资培训基地等。
学校地处由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及北仑港区组成的宁波北仑新区,下设8个二级学院,形成与浙江省和宁波市主导和优势产业高度匹配的智能装备制造类、应用化工类、电子信息类、港口物流电商类等6个专业群、33个专业,打造了一批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机电(海天)学院是宁波市特色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9000多名,非全日制学生和各类培训人员16000多人。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以“校企合作有效化、教育信息化、办学国际化”和“跨界、跨境、跨专业”的“三化三跨”为学校新一轮内涵发展战略。创新推进政校企三方联动的合作办学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理事会在整合社会资源办学、推动校企合作育人等方面的作用,创新形成“地市共建、区校合作、院园融合”地方高职院校办学体制和产学合作机制。学校与地方开展全面战略合作,紧紧围绕地区经济发展需求,与各级政府携手成立宁波开发区数字科技园、宁波服务外包学院、宁波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基地、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基地、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园、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等;与县级区余姚市政府共建中高职衔接的阳明学院,共同探索中高职一体化办学管理体制。学校紧紧围绕临港制造及港口后服务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要求,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海天集团“人才共育、就业共担、资源共享”成果获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与数字科技园“院园融合”育人模式获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大力推进综合性跨界、跨专业机构建设,与市总工会、人社局共建“卓越技师学院”,建设服务外包学院、跨境电商学院、港口物流学院、模具学院等一批对接区域经济模块的产业学院,重点服务省、市支柱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学校大力开展“生产线上科研”,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开展中小微企业“种技术”和“企业技术管理门诊”专项活动,与宁波港等合作共建市劳模(技师)创新工作站、市级协同创新中心——“乙烯工程碳五碳九下游深加工协同创新中心”,与教育部职教中心所共建“发展中国家职教研究院”,与宁波市共建职教研究中心,与北仑区共建共管图书馆,成为区域技术技能积累服务和文化引领高地,并为国家和地方职教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学校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被教育部授予“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获“全国化工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称号。
学校创新成功教育模式,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建设形成成功大学、思源基金、班集体特色项目、校友名片工程、非遗文化传承、创新创业等一系列校园文化品牌项目。其中,“思源基金”先后荣获宁波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宁波慈善奖”、第二届中华慈善总会“中华慈善突出贡献(项目)奖”、教育部“第九届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学校是中国职教学会创业教育专委会主任单位,及浙江省创业学院联盟常务理事单位,被评为教育部、人社部、国资委联合评审的“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学校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积极探索海外办学,促进中国职业教育“走出去”,通过特色国际化办学有效提升中国高职教育国际影响力。迄今已为来自110个发展中国家的1500余名教育及产业界官员进行培训,在贝宁成立“中非(贝宁)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学院”,与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市教育局倡议成立“一带一路”产教协同联盟。
奖学金设置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建立包括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的“奖、贷、助、勤、补、减、免”的多元学生资助体系。
政府资助
(一)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详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管理及考评办法》
(二)国家助学金
1.申请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
2.资助金额: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元。
3.申请的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以帮助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为目的、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资助我校部分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形式。贷款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四)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以及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前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五)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学费资助,资助标准为本专科生(含高职)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按照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浙江省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自愿到浙江省的一类一档地区和海岛县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校内资助
(一)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按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二)学生奖学金
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详细内容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文件。
(三)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参加有组织的劳动和社会服务,获得一定报酬的资助方式。详细内容参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四)学费减免
对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来自“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且未受过违纪处分的学生可减免部分学费,减免标准为3000元/年。
(五)赴国(境)外交流项目专项补助
为鼓励支持我校学生赴国(境)外高校、企业或国际组织学习、交流、实习等,为学生提供国际文化背景下的海外学习、实习机会,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拓展国际视野,提升国际交往能力和竞争能力,学校设立学生赴国(境)外交流项目专项补助。详细内容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赴国(境)外交流项目专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六)发展性资助项目
发展性资助项目重在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感恩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真正实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每学期开展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或团队按照义工服务类、学业提升类、就业创业类、创新创意类、社会实践类等主题进行申报,项目分常设性项目与临时性项目,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为500—3000元。
(七)临时性困难补助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或分院在特殊时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走访并发放一些慰问金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的适用范围:
1.家庭遭受自然灾害导致经济出现困难。
2.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遭受重大变故导致经济出现困难。
3.本人患重大疾病或遭受其他变故出现经济困难。
4.因为其他外在因素导致在校期间出现临时经济困难。
5.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思源基金
思源项目是学校与宁波北仑慈善总会共同设立的助学基金,由全校师生、校友和企事业单位等爱心人士(单位)捐赠。可以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学费、生活费、小额创业经费等资助。详细内容参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思源基金管理办法》。
社会捐助
各级慈善机构、企事业单位通过奖学金、助学金等方式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各类资助。
食堂
风味宁职
食堂大楼共有三层:一层、二层是学生餐厅,可容纳1500人同时就餐,每天有近60道新鲜美味的菜肴,价格实惠,每道菜在2--5元不等,供同学们挑选;每层餐厅设有6个特色小吃:有韩式铁板炒饭、手工制做的重庆大碗面、秘制的王先生骨头麻辣烫、营养粥锅、五谷渔粉、新鲜自助的水果捞等,人均消费在10--15元左右。食堂有专业的管理团队,严格按照国家《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管理,让同学们吃得放心,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欢迎您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