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职业学院坐落在素有“祖国林都”、“红松故乡”、“世界十佳和谐城市”美誉的生态园林城市——黑龙江省伊春市。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医、工、林、理、经、管、文、法、艺、师兼容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至今有60年的办学历史。
办学条件优越 学校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校舍现有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4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942万元,投资新建学生公寓、医学专业综合实习实训基地、综合服务中心。
师资力量精干 现有专任教师26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46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84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校级教学名师15人;全省优秀教师4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校级优秀教学团队10个;学科带头人22人,专业带头人19人;学术骨干30人;“双师型”教师165人。学校曾先后被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省高校管理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等30多项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
学科专业优化 学校构建高职教育和高师教育兼容、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拥有大学外语、计算机、普通话、IT技术过级考试和秘书资格、导游资格等职业能力认定考试考点。
文化底蕴深厚 建校以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素质为先、能力为本、实践为重”的办学理念,大力实施“特色立校、质量强校、和谐兴校”的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内涵建设,积极服务于区域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科学发展。目前,学校正在为全力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地方大学而努力奋斗。
奖学金设置
1.初中起点五年制高师高职的考生前三年(含三年制中职的考生)农村和乡(镇)以下户籍的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城市及县城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10%比例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
2.初中起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前二年凭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申请中职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比例为15%。后两年享受高职国家资助政策。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分为三等,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
3.国家为经济困难的高中起点学生提供国家奖、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分为三等,一等43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300元/人/年。
4.我校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设有“学生温暖工程助学金”、 学院奖学金和社会各界捐助的各类奖助学金。
5.另外,依据国家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可申请助学贷款,每年最高额度8000元,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上学难的问题。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生享有国家奖、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分为三等,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
三等2000元/人/年。
学院另设有“伊春移动”奖学金、“光明”奖学金、“温暖工程基金”和社会各界捐助的各类奖学金。
另外,银行视情况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额度5000元可以足额缴纳学费和宿费,基本上解决了广大贫困学生上学难的问题;学校还成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指导中心,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学生宿舍
宿费标准:800-1200元/年。 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