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誉为“幼儿教师的摇篮,艺术人才的沃土”的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80年,坐落在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经济快速发展“金三角”的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前身为内蒙古幼儿师范学校和伊克昭盟艺术学校。建校以来,学校共培养各类幼儿园、小学教师和艺术人才10000余人,还为新疆、青海、甘肃等省区培养民族幼儿教师和艺术人才100多人,广大毕业生已成为区内外幼儿教育战线和各类文艺团体的骨干力量。三十多年来学校几代领导人呕心沥血、锐意创新,实现了学校整体水平的提升,推动了学校的发展。2012年,经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审核备案,顺利升格为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300亩,建筑面积95382平方米,教学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学习生活条件优越,是内蒙古自治区一流的富有民族特色的现代化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坚持以专业建设为龙头,突出民族特色、幼教特色、艺术特色,以高等师范专科教育为主导,兼顾中专类教育,积极发展民族教育、高等教育,适当开展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现大专学历开设三大类7个专业:学前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英语教育、音乐表演、动漫设计,分别开设蒙古语和汉语授课班。中专学历专业有幼儿教育、艺术教育(包括舞蹈、声乐、器乐、美术)、动漫设计等。学校现有教学班79个,在校生2800余人,教职工228人,其中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学历比例达25%,高级职称比例近30%。近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学校规模不断扩大,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在95﹪以上,得到社会的好评和学生以及家长的认可。
学校本着办出特色、突出专业、重视素质、强化技能、注重发展的理念与区内外幼教机构、中小学校、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站、传媒公司、演艺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建立了良好的用人关系。因办学成绩突出,学校先后被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文明单位标兵”;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教育先进单位”、“内蒙古教育科学研究实验基地”、“内蒙古教育科研先进集体”;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被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自治区品牌协会评为内蒙古人民满意的“金牌形象使者”和“内蒙古百姓口碑最佳单位”。学校还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被自治区教育厅认定为“自治区幼儿教师培训基地”。学校还多次参加鄂尔多斯市、内蒙古自治区大型文艺演出,并获得重大贡献奖。
今日的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秉承优良办学传统,按照“开拓创新、争先进位”的跨越式发展思路,凝心聚力,集成创新,团结奋进,坚持快速发展、特色发展、内涵发展、和谐发展,力争早日升格为师范学院,为高等教育、民族教育贡献力量!
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制度:我校设有专门的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学金4000元,一等奖学金2000元,二等奖学金800元,三等奖学金500元。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每学年有一定数量的学生可以享受奖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1.国家励志奖学金(3%):奖励高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同时学习成绩好的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
2.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资助标准: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的新生一次性资助30000元,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3.勤工助学制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给在岗学生发放适当的劳动报酬。
4.社会资助:除以上政策以外,对于家庭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通过社会资助给予一定的经济资助。
宿舍:
学生宿舍生活设施齐全,条件良好。有4人间、6人间和8人间可供选择。宿舍内床铺、桌椅、衣柜等设施齐全,环境整洁、卫生、安全、舒适。宿管亲切亲切、热情
、负责,努力为学生为学生提供一个舒适和谐的宿舍环境。
食堂:
学校设有多个学生食堂,每个食堂都设有不同风格的小窗口,设施先进,环境优雅,食材卫生,饭菜花样繁多,质优价廉。学校为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以及营造一个
良好的就餐环境,会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