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年4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黔西南州原农业学校、水电学校、农机化学校、财贸学校、卫生学校五所中专学校合并组建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10月黔西南民族行政管理学校并入学院。2011年6月,省人民政府批准州人民政府以学院为依托成立黔西南技师学院。 学院现分两个校区办学,校区占地面积563亩。下设生物工程系、机械与电子工程系、水利电力工程系、商务系、医药系5个教学系,学科涉及农学、工学、经济学、医学、水利水电等五大门类,开设有23个高职专业。学院现有在职职工450人,专任教师307人,硕士研究生45名。 具有高级职称教师89人 ,双师素质教师107人。2011年在校生规模7500多人, 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85%以上 。 学院馆藏图书325000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29万元,教学用 计算机584台,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1420个 。 建有国家、省级财政支持的生物技术工程、护理、药学、煤炭安全培训、汽车维修等 校内实训基地25个,校外实训基地38个。 学院充分利用设有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第一○七所、国家科技部和农业部星火学校和农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贵州省扶贫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示范基地教学点等资源,为毕业生、社会各行业提供培训、技能鉴定等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办学七年来,学院已为州内外培养和输送近7000名合格人才。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以及行业学员近30000人次,输送就业近10000人。完成毕业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5000余人次,培训合格获得证书近4000人次。为推动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办学业绩得到了社会肯定。
奖学金设置
学院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设置奖学金、助学金以帮助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如期完成学业。
一、奖学金。主要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主要分为
1、国家奖学金:学生进校后第二年评选,8000元∕人,教育部颁发证书,记入学生档案。
2、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进校后第二年评选,5000元∕人,记入学生档案。
二、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面为在校生人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500元-2500元,可以分为1-3档。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院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设置奖学金、助学金以帮助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如期完成学业。 1 、高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高职在校生总数的20%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2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学校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金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3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4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可申请6000元以内的贷款金额。对已经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地区,学校不再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办理 5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全日制本专科新生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凭当年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可先申请办理注册入学手续,然后通过生源地 6 、院级奖助学金 由学院自行设立,是对国家级资助项目的补充资助措施。发放标准以学院每年提取经费数确定。所需资金全部由学院负担。 (1)、院级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籍注册后的高职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院级奖学金设一、二等,奖励额度为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按学年评审,一次性发放。(2)、院级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籍注册后的高职一、二年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院级助学金按学年评审,资助标准为500元每生,一次性发放。
学生宿舍学生宿舍BCD栋公寓楼群建筑面积32641平方米,共有宿舍772间,设室内卫生间,水电均为智能控制,网络和监控系统完备,宿舍内24小时提供热水。食堂 学院现有学生食堂四个,营业面积3千平方米。平均伙食标准学院对食堂饭菜价格有明确规定,同等质量饭菜均低于市场价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