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历层次大专,机构级别为副厅级事业单位)。
学院青山校区坐落在风景秀丽青秀山脚下,交通十分便利。正在筹建中的五合校区位于南宁市五合大学城,占地815亩,地势开阔,环境优雅,是教学、生活及健身的理想场所。
学院以财经、商贸类专业为主体,以旅游、电子信息类等相关专业为辅。开设有贸易与管理系、财会金融系、信息工程系、旅游与外语系、艺术设计与建筑管理系、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七个教学系、部,有物流管理、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及商务英语等34个专业(方向)。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大专在校生5200人,图书馆藏书216.41万册,其中,纸质图书31万册;教学用计算机1815台,拥有广西自治区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拥有15个校内实践基地(中心)、43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6个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和4个行业特殊工种培训点,可培训、鉴定工种15个。
学院现有教职工294人,专任教师143人,拥有高级职称46人,中级职称132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双师”素质教师76人,3人入选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另外还聘任了一批兼职教授、企业高管及能工巧匠等充实教学及科研队伍。
学院以服务地方经济为宗旨,以培养生产、管理和服务第一线应用型高端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重点专业为龙头,课程体系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为两翼,大力加强“产学研结合”实践性教学的发展思路,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通过举办院级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参加国家、自治区级各种竞赛,以“赛”带“训”,以“赛”促“学”,巩固学生所学的专业知识,培养学生专业能力和职业技能。
学院建院以来,遵循“团结勤奋 求实创新”的校风和“立德弘商 兴贸致远”的校训,努力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被确定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单位”、“农民科技培训星火学校”,会计电算化专业、电子商务专业、物流管理专业被确定为广西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建设项目;物流实训基地、农产品流通生产性实训基地获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网络营销》课程获自治区级精品课程;获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2008年-2012年我院连续五年被自治区教育厅评为“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获得“全区高等学校安全文明校园”、“自治区和谐学校”、“自治区级卫生优秀学校”、“自治区直属机关文明单位”、“文体工作先进单位”、“广西高校后勤工作先进集体”、“全区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全区学生军训工作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一)在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有贷款期限长、应贷尽贷的特点,学院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生源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欲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应及时(7 月15 日后)向县(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咨询相关事宜,争取在报到前将贷款受理证明办理完毕,并在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给学院“绿色通道”办理处工作人员或所在系辅导员,学院统一办理好借款回执,贷款学生不需把借款回执自行寄回当地学生资助办。
(二)到校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提供以下材料:
1.《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长意见书》。3. 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或户口簿复印件(只复印有家长身份证号码的信息页),复印件上的家长姓名必须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长意见书》上签名的家长姓名为同一人;4. 入学通知书复印件2 份。5.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第二代双面复印)2 份。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用A4 纸复印。
(三)到校后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须提供以下材料:
1.《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原件。2. 具有以下情形者需提供的相关材料:①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提供《孤儿证明》复印件或相关证明;②烈士子女提供《烈士军属证》复印件;③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提供《残疾证》复印件;④农村扶贫户家庭提供《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原件;⑤城乡低保户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或低保存折复印件;3. 其他相关材料:①因家人残疾,无劳动能力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需提供相关残疾证明材料复印件;②因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如家庭遭受自然灾难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材料均需一式二份,复印件必须A4 纸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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