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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倒计时36

日日重复同样的事,遵循着与昨日相同的惯例,若能避开猛烈的狂喜,自然也不会有悲痛的来袭。一一太宰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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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大全

怀化市公办本科地市重点
综合类湖南省官方网址招生网址招生电话:0745-2853370
院校简介

学校概况

怀化学院创办于1958年,前身为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00年以来,学校先后被评为“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学校坐落于古有“滇黔门户、全楚咽喉”之称,现有沪昆高铁,湘黔、枝柳、渝怀铁路,及209、320国道、沪昆、包茂高速交汇的交通枢纽城市——怀化市。学校占地1100余亩,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分东、西两个校区办学。

学校拥有馆藏图书145万册,电子图书55万册,中文期刊1712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8亿元。有教职工1171人,其中教授89人、副教授246人,具有博硕士学位的教师分别为132人、569人;有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学科带头人7人;15人获得过曾宪梓教育基金奖,6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8人分别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称号。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6866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近4000人。

学校现有21个学院(部、中心),设投资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教育、人文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商贸英语、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工业设计、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广播电视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风景园林、生物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生物制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园林、财务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土地资源管理、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55个本科专业,专业覆盖经、法、教、文、理、工、农、管、艺等九大学科门类。拥有教育部特色专业1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基地2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4个、省优秀实习教学基地8个;省级基础课教学示范实验室1个,中央与地方共建基础实验室9个、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14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精品课程7门。学校已同美国、加拿大、西班牙、乌克兰等国的高校建立了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友好合作关系,并实现教师、留学生互派,形成了开放办学格局。

学校拥有中国现当代文学、植物学省级重点建设学科2个,控制科学与工程、设计学、生物工程等省级应用特色学科3个。建有省、校级科研机构(平台)38个,含民族药用植物资源研究与利用、武陵山片区生态农业智能控制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2个,聚乙烯醇纤维新材料与制品湖南省工程实验室,湖南省民间非物质文化研究基地、湖南省和平文化研究基地等2个省级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湘西药用植物与民族植物学湖南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研究中心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及农村学前教育研究基地、湖南文化遗产翻译与传播等4个省文化厅、省民委研究基地(中心)。近五年来,教师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收录296篇,获授权专利321项,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107部;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22项,其中国家自科基金项目16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项。近年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13项;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教育部科技进步奖、湖南省自然科学奖及科技进步奖9项,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4项。

学校已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近15万人,其中一大批成为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或国内外知名学府和科研单位的教学、科研骨干。中国科学院院士席南华、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专家贾宗超、著名作家王跃文、青年歌唱家陈思思、“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蒋悟真等优秀人才是其中的代表。

面向未来,怀化学院将秉承“怀仁化物、立地仰天”的办学理念及“厚德博学、唯实求新”的校训,朝着建设区域性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奋斗目标稳步迈进。

特色项目

优势专业
【双一流建设学科】

【全国顶尖专业】

【国家特色专业】

硕/博士学科
博士

硕士

博士后

学费奖金

奖学金设置

怀化学院奖(助)学金设置情况一览表

奖学金名称

设置

单位

评选对象

申报

时间

评选比例

奖励

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

财政部、教育部

在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每年

10月

按湖南省教育厅分配名额评选

每年每生5000元

国家助学金

财政部、教育部

在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每年

10月

按湖南省教育厅分配名额评选

一等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每生每年3000元,三等每生每年2000元

学业成绩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

怀化

学院

在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每年

10月

占学生总数1%

1500/人

甲等奖学金

占学生总数5%

1000/人

乙等奖学金

占学生总数13%

500/人

学习进步奖学金

占学生总数1%

500/人

个人综合奖励

怀化学院

在校全日制学生

每年

10月

按学校规定的不同类别的奖励比例评选

按学校规定的不同类别的奖励标准奖励

配套奖励

怀化学院

在校全日制学生

每年

10月

按学校学生奖励办法的校准执行

临时困难补助

怀化学院

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的经济困难的学生

随时

每人每次200至1000元不等

勤工助学金

怀化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每学年初申报

根据部门设置的岗位定比例

150元每月

创业奖学金

怀化学院

在校学生

每年年底

视项目而定

视项目而定

校友奖学金

校友

在校学生

不定期

由校友设置

由校友设置

企业奖学金

相关企业

在校学生

不定期

由企业设置

由企业设置

困难生资助办法

怀化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条例

为了进一步体现党和政府及学院对学生的关怀,激励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自立,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圆满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定期困难补助的资助

一、资助对象: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生)

二、资助条件:

思想道德品质好,学习认真,遵守纪律,爱护公共财物,关心他人,生活勤俭(不赌博、不抽烟、不酗酒、不进营业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无在外住宿、租房现象,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在校月平均生活费在120元以下(含学院发的奖学金、各种生活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具体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孤儿,无人提供学习、生活费用;

2.单亲子女,家庭贫困且无其他资助;

3.父母下岗,经济收入低下;

4.父母因身体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经济供给能力;

5.家庭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

6.家里发生了天灾人祸,家庭经济发生突变,陷于困境;

7.学生本人因病、伤等特殊原因,经济确实困难;

8.其他特殊情况。

(对家里发生天灾人祸,家庭经济发生突变、陷于困境的还可以实行临时性困难补助)。

三、资助标准:500元到1000元,各系(部)根据学院下拨到本单位的经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四、资助程序:

1.凡需资助的学生须本人写出申请,申请必须真实地写明家中的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年龄、职业、实际收入)、困难程度和造成困难的原因,有无其它援助等。

2.各系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牵头,辅导员和班主任具体负责,广泛征求意见后,按比例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系(部)签署意见,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后发放。

3.建立“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档案。新生进校第一学期期末核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以后每年复审一次,如发现新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应及时资助;如发现家庭经济好转,则不再列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则停止资助。如发现情况有假,除停止资助外,还要追回已资助金额。

第二条 临时困难补助的资助

一、资助对象: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生)

二、资助条件:

思想道德品质好,学习认真,遵守纪律,爱护公共财物,关心他人,生活勤俭(不赌博、不抽烟、不酗酒、不进营业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无在外住宿、租房现象,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家里发生意外、天灾人祸、家庭经济发生突变、本人发生重大疾病等而导致学习、生活陷入困境的学生。

三、资助标准:一次申请,资助200元,各系(部)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申报。

四、资助程序:

1.凡需资助的学生须本人写出申请,申请必须真实地写明家中的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年龄、职业、实际收入)、困难程度和造成困难的原因,有无其它援助等。

2.各系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牵头,辅导员负责调查核实,系(部)签署意见,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后发放。

3.建立“临时困难学生”档案。经常了解临时困难学生情况,如发现新的临时困难学生,应及时资助。如发现情况有假,还要追回已资助金额。

第三条 开展勤工俭学

一、对象: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生)

二、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

(2)在校期间表现好,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3)能吃苦耐劳,能胜任所做的工作。

三、途径:

勤工俭学活动只限课余时间和双休日进行,主要岗位有:校园夜间巡逻,图书馆值班,学生宿舍管理(层长),各系(部)实验室值班,教学楼节水节电管理,多媒体教室的管理,学生活动课程的考勤,校园文明监督岗,绿化爱卫维护员,协助有关处室的有关工作等。

四、程序:

学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系(部)签署意见,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批,最后推荐给用人单位。

五、待遇:

根据各用人单位的工作量确定工作报酬。

六、要求:

1.服从安排;

2.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能胜任本职工作;

3.在工作期间,如表现不好,不能完成任务者,将随时予以调换;

4.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上岗的学生,不能自行找人替换,必须向学生工作部(处)报告,由学生工作部(处)重新安排学生上岗。

怀化学院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助学贷款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健全我院扶贫助学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不因经济原因而终止学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因家庭遭受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因家庭成员遭受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幸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在校学习期间确无能力足额支付学杂费和自理必要的生活费的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

第三条 申请助学贷款学生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五)承诺向贷款人提供本人家庭地址、父母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承诺毕业后在尚未履行完还款义务前每年至少与贷款人联系一次,并提供最新通讯方式,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六)在贷款银行开立活期储蓄帐户;

(七)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贷款的申请与审批

(一)国家贴息助学贷款申请与审批时间及程序:老生每年5月受理一次,新生在入学当年的十月份受理一次,贷款学生须在每年5月1日前(新生在入校后十五天内)向系(部)提出申请,由贷款银行审批后,按年(月)发放。

(二)贷款学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如实、完整地填写《贷款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和《大学生学习、品行说明书》;

(2)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3)介绍人、见证人推荐书;

(4)学生家庭所在地街道或乡镇政府的证明材料;

(5)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三)系(部)在整理好申请贷款学生材料后统一报助学贷款办公室,助贷办根据学生的申请报告对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实,并把结果和资助建议报主管领导审批。

(四)助学贷款办公室负责将审批结果报送贷款银行,经贷款银行再次审核同意后按通知的借款人名单及金额会同各系(部)组织借款人办理填写借款合同文本、借款凭证等有关手续。

(五)学生学费借款由贷款银行直接划入学院指定借款人的帐户,且只能用于缴纳学杂费。

第五条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全日制在校学生总数的20%,每人每学年贷款数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只贷学费,最高限度不能超过学费);

(二)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6年;

(三)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四)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第六条 贷款的归还

(一)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必须在毕业后四年内还清。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的归还,学生毕业前必须与经办银行重新确定或变更贷款合同。此项手续办妥后,学院方办理学生的毕业手续。

(二)在贷款期间,学生出国(境)留学或安居者,必须在出国(境)前一次还清贷款本息,有关部门方可给予办理出国(境)手续;凡需转学的学生,必须在其所在学院和经办银行与待转入学院和相应经办银行办理该学生贷款债务划转后,或者在该学生还清所借贷款本息后,所在学院方可办理转学手续;退学、开除和死亡的学生,也应在清收该学生贷款本息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三)还款时间从毕业后第一年开始,借款人经与学院与贷款银行协调后,可以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包括一次性和分期偿还两种形式。

(四)借款人毕业后应将去向、联系地址、还款方式等情况报知学院和贷款银行。

(五)借款人毕业到异地工作的,可采取通过贷款银行异地分支机构汇款到贷款银行的方式归还贷款,也可以与贷款人工作所在地贷款银行分支机构进行协调办理贷款转移手续,并把办理结果告知学院。

(六)若借款人中途要求中止贷款发放,可通过学生处向贷款银行申请中止贷款发放。遇特殊情况须追加贷款额的,可另行申请追加贷款。

(七)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贷款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并要求借款人清偿贷款本息:

(1)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2)借款人未按计划偿还贷款本息的;

(3)借款人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校方纪律处分或有关部门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4)借款人中途辍学、退学、被学院开除或取消学籍的;

(5)学习成绩差,无法完成学业的;

(6)出国留学或定居的。

(八)借款人承诺的贷款逾期一年不还,又未提出展期,贷款银行除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外,可在学院和相关媒体上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九)借款人提供的情况必须真实可靠。如果发现借款人情况与实际情况相关过大,或贷款发放出现较高风险,贷款银行有权停止发放贷款直至追究借款人责任。

第七条 贷款具体事项以贷款合同为准。

第八条 本办法自 2002 年 10 月 1 日 执行,解释权属怀化学院助学贷款办公室。

校园生活

学生宿舍

住宿标准:公寓制宿舍800-1200元/年。宿舍有独立卫生间,有热水,大部分都有空调!

食堂

西校区有食堂1处,共两层。东校区有食堂两处,每处两层。内有零售店、粉面馆、面包店、水果店、点菜店等等。价格优惠、味道多样而可口,食品安全有保障。平均伙食标准

食堂打菜打饭平均在4~6元每人每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