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的多学科财经类大学。学校由河北财经学院、河北经贸学院、河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至今已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学校位于滹沱河畔,地处石家庄市西部生态区滨水景观带,占地2950余亩,绿化面积达40%以上,被誉为“花园式”校园。学校分北、南、西三个校区办学,校本部设在北校区,主要举办本科、研究生和留学生教育,南、西校区为独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学校实行二级管理,现有15个本科学院、3个教学部(中心)以及研究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独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中东欧国际商务研修学院。学校设有经济研究所、社会管理德治与法治协同创新中心、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道德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区域绿色低碳发展研究院、雄安开发研究院等40余个实体和非实体性研究机构。
学校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河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谋大事、抓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学校办学能力、办学水平和社会知名度、美誉度持续提升。学校党委被中组部授予“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并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河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现有教职工1949人,其中专任教师1188人,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663人,博士和在读博士581人,占专任教师的48.91%,教师中享受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社科优秀青年专家等近260人次。
学校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和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其中“产业经济学”为河北省优秀重点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3个本科专业。在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中,学校被纳入一流大学第二层次建设序列,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3个一级学科被纳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学校面向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留学生22800余人,独立学院学生8800余人,继续教育学员20000余人。学校招生就业工作态势良好,招生、就业率均名列省内前茅。
学校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坚持立德树人,牢固树立教学的中心地位,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取得了丰硕的教育教学成果。学校全面实施学分制,建立了3-6年弹性学制、双学位制、荣誉学位制和专业主辅修制,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科教融合,产教结合,创建了“校企合作,协同建立”人才培养新机制,着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具有推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研究生教育方面,构建了专、学硕研究生分类培养模式,推行“创新学分”“执(职)业资格证书置换学分”制度。研究生招生机制、培养机制、奖助机制以及导师评聘机制的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果,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不断提升,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逐年提高。
学校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等国家级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30余项,省级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30余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6门。近年来,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30多项。建立了“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大学生科技竞赛支持体系,学生在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赛等国家级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奖数量在全省高校名列前茅。
近五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自然基金项目以及教育部项目近70项,其它各类课题1500余项,科研经费达到近8500万元,科研立项成果在数量、质量和层次上逐年稳步提高。学校主动以科研创新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围绕“京津冀一体化”、“雄安新区建设”等河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服务,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其中58项成果得到习近平、张高丽、马凯等国家领导人和河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其他省部级领导的批示。成立河北省首家智库信息中心,形成学校智库集群式效应,凸显学校在河北省、京津冀地区乃至全国的影响力。
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意大利、澳大利亚、韩国等50多个国家的高等院校和其他教育机构长期保持合作与交流关系。学校是承担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工作及孔子学院奖学金培养工作单位之一。我校现有来自35个国家留学生180余人。中东欧国际商务研修学院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与中东欧国家交流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学校与美国芝加哥康考迪亚大学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进展顺利,已涵盖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层面。学校还与韩国又石大学联合开展了博士研究生培养项目。学校在传播中国文化、推广汉语方面成果显著,目前已与加德满都大学、赞比亚大学共同创办了2所“孔子学院”。赞比亚大学孔子学院和尼泊尔加德满都大学孔子学院都曾荣获“先进孔子学院”称号,赞比亚大学孔子学院还被授予“全球示范孔子学院”称号。在第十九届中国国际教育年会上,我校荣获“‘一带一路’国际教育交流奖”。
面向未来,学校党委提出了建设国内知名的高水平财经大学的奋斗目标,绘就了“一个目标、三大战略、六个注重和九大任务”的发展蓝图。全体师生一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夯基础、强内涵、拓格局、上层次,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综合实力,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而努力奋斗!
中外合作办学
与美国芝加哥康考迪亚大学联合举办的办学项目;实行“3+1”合作办学模式,前三年在国内学习,第四年在国外学习;成绩合格后可获得由河北经贸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同时还能获得由美国合作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报考时要求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110 分;开设专业: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
会计学
法学
财政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金融学
网络工程
对外汉语
应用经济学
理论经济学
法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新闻传播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商管理
公共管理
统计学
收费标准
1.学费说明: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根据河北省物价局的统一安排,我校为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高校,各专业学费总额按该专业学年收费标准换算为专业费和学分费,学生正常(不含重新学习)完成规定主修专业毕业最低学分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详见校财务处网站《河北经贸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专业费原则上按学年分次收取,学分费按学分计算。学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按学年制收费标准预交学费,学生结束学业或毕业时进行学费总清算,多退少补。
2.我校采用学分制收费按年度预收的模式收取学费,毕业前按照实际所修学分进行调整。每学年预收学费标准如下:
(1)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
(2)优势文科类专业5060元/学年,包括以下专业: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法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类(金融学、金融工程、投资学、保险学)、财政学类(财政学、税收学)。
(3)中外合作办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1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专业17000元/学年。
(4)其他文科类专业4600元/学年,其他理科类专业4900元/学年(含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3.住宿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有800元/学年和500元/学年两种,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奖学金设置
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400元/生.学年 比例20% 。
“十佳”大学生奖学金:
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大学生,每年10名,每人500元。
学生科研成果奖:
一等奖500元,5名/年;二等奖300元,15名/年;三等奖200元,25名/年。
学生科研立项资助:
重点资助项目,每项课题资助500元;
一般资助项目,每项课题资助200元。
英语、数学、计算机、艺术、体育、及其他学科知识竞赛、技能竞赛单项奖学金:
获国家级奖项者,每项作品奖励1000—2000元;
获省级奖项者,每项作品奖励500—10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贫困生、特困生是指学生在校月收入(包括家庭收入、社会资助、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收入和各种补贴)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线,难以支持其完成学业的学生。学校为这些学生设立了以勤工助学为主导、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各类奖学金为导向,“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联动助学的资助体系。
一、奖学金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主要用于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学生。一等奖学金占学生总数的5%,每人每学期400元;二等奖学金占学生总数的15%,每人每学期200元。
(二)、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4000元。
三、勤工助学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校每年从所收取的学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专项资金用于家庭经济状况困难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的酬金。勤工助学岗位有助管、助研、助教等多种形式。
四、困难学生补助
(一)、国家助学金,是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符合申请国家助学金条件的学生,需经本人申请、院校初审、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贫困生、特困生的定期补助,每学年分二次发放,补助额度为400-600元,补助比例为全校学生人数的8%。
(三)、临时困难补助,是给予因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造成生活没有保障的学生之临时补助,补助额度依据困难程度酌情而定。
(四)、社会资助,我校目前接受的社会资助有:中国扶贫基金会、西部助学工程、河北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国大奖学金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捐赠的资助,可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200-2000元的资助。
(五)、寒门学子助学金,学生可向生源地县级人民政府和金融部门咨询“寒门学子助学金”事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可能获得资助。
五、学费减免
确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符合减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经学校核准后,酌情减免学费。
六、绿色通道
因特殊情况,已被录取暂不能交齐学费的学生,经本人申请,院校审核属实,可暂缓交纳学费,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就读。
学生宿舍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为500或800元/生.年两种,由学校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