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隶属于辽宁省人民政府,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九大门类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始建于1951年,其前身为东北教育学院。1953年,更名为沈阳师范学院,是当时东北地区创办最早的两所本科师范院校之一。1965年更名为辽宁第一师范学院。1978年恢复沈阳师范学院校名。2002年省政府决定并经教育部批准,沈阳师范学院与辽宁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沈阳师范大学。
学校占地面积1890余亩,建筑面积80余万平方米。学校共有全日制本科生20000余人,硕士研究生3300余人,长短期留学生1000余人。现已为国家培养了大量德才兼备的师资及各类人才,为东北特别是辽宁的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辽宁教育行政学院、辽宁电化教育馆设在我校。学校现有26个二级学院和23个校属馆部中心研究所及附属机构。拥有我国在中东地区为数不多的两所孔子学院—黎巴嫩贝鲁特圣约瑟夫大学孔子学院和约旦安曼TAG孔子学院。现有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学科1个、省级重大科技平台1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重点实验室11个、重点研究基地26个、创新团队8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12项。本科专业7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4门、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1个、卓越幼儿教师培训计划项目1项。省级优势特色专业5个;省级特色(示范性)专业9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省级重点支持专业2个、省级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7个、省级大学生创业项目选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2个、省级创新团队8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省级精品课程79门。是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位,教育部首批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是中国政府和孔子学院奖学金留学生接受单位,首批省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商务部援外培训承办基地、教育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文化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修研习培训基地、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学校拥有一支职称结构优化、学历层次较高、科研能力较强、年龄结构合理、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辽宁省特聘教授10人,专任教师1427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32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91人。
目前,学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建设“两个一流”的奋斗目标为引领,以创新创业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打造优势特色学科与专业为核心,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综合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坚定不移地走优势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内涵发展之路,努力提高办学质量与水平,全面提升学校办学的核心竞争力、自主创新力、社会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文中数据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
中美合作办学
与美国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举办的项目,依托国际商学院进行培训;采用“4+0”或者“2+1+1”的培养模式, 即4 年全在国内学习,或者2 年国内,1 年国外,第4 年再回国内学习;成绩合格后,将获得中美双方院 校的学士学位;开设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市场营销、法学等。
本硕连读“3+2”
与英国诺森比亚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等合作办学的项目,依托软件学院进行培训;采用“3+2”培养模 式,即在国内学习3 年,在国外学习2 年;成绩合格后将获得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历和国外大学硕士学位; 开设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等。
旅游管理
英语
学前教育
汉语言文学
哲学
理论经济学
法学
社会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教育学
心理学
体育学
中国语言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
数学
物理学
化学
生物学
生态学
统计学
化学工程与技术
食品科学与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
公共管理
工商管理
音乐与舞蹈学
美术学
设计学
奖学金设置
奖、助学办法
(1)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学年·人、二等2500元/学年·人。以上奖学金依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以上奖助学金获得者,须经学院、学校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
(2)学校奖学金:学校设有沈阳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二等奖学金6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三等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思想品德奖学金300元/学年·人、社会工作贡献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文体活动奖
学金200元/学年·人,科学研究奖学金300元/学年·人。以上奖学金依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以上奖学金获得者,须经学院、学校公示后生效。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网上确认并审核,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80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1、按教育部、财政部及我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学生可在入校后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详见入学通知书)。
2、学校设有特困生生活补助金,视学生的困难程度,学校分别予以资助。
3、2008级新生中被我校认定为特困生的同学,学校可免费为其办理医疗保险。
详情请查阅《沈阳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沈阳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学生宿舍
我校学生生活区实行社会化公寓式管理,现有东、南、北三个生活区,生活区内大型超市、浴池等配套设施齐全,有宿舍楼21栋,设有4人间、6人间、单元式房间,楼内配有有线电视插口、电话、计算机宽带网进入每个学生寝室,采取物业提供服务、校方参与管理、学生自我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由物业公司收费,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