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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体育类相关专业术科考试项目及测试和计分办法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体育类相关专业术科的测试和计分按《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体育术科考试大纲》进行。

(一)体育术科考试由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两个部分组成。赋分比例如下:

基本素质     75%

专项基础     25%

其中:1.基本素质考试(225分),包括100米跑(75分)、立定三级跳(75分)和原地掷实心球(75分)三项,考生必须参加这三项内容的考试。

2.专项基础考试(75分),包括足球运球绕杆射门、篮球运球绕杆定点投篮、排球隔网定向垫传球、乒乓球左推右攻(发球机发球)和游泳(分蛙、蝶、仰、自由泳4种泳式)共五项,考生按规定任选其中一项进行考试。

(二)体育术科考试采取现场测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300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中每个项目满分均为75分。

(三)体育术科成绩计算办法:

体育术科考试总分=基本素质得分+专项基础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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