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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的性质和目的

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作为戏剧与影视学类一级学科的支撑专业之一,该统考主要测试考生学习播音与主持专业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素质和能力,选拔具有学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基本条件和潜能的普通高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格新生。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共5个科目。综合考察考生的外形条件、形象气质、声音条件、语言表达、综合感受及思维反应等能力。专业统考满分值为300分,各科目分值分布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分 值

自我介绍

简单的自我介绍,限时半分钟

20

即兴说话

现场抽取2个命题自选1个即兴说话,限时1分钟

80

作品朗读

现场抽取并朗读指定文学作品一篇,限时1分钟

60

新闻播报

现场抽取并播读指定新闻类稿件一篇,限时1分钟

60

新闻评述

根据抽取的新闻搞件现场进行评述,限时1分半钟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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