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研考复试首页

 一、复试基本要求
  初试符合学校分数线要求。
  二、实施办法
  1、严格实行差额复试。
  2、复试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考生的考试科目为《高分子物理及高分子化学》;
  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考生的考试科目为《化工原理》。
  3)面试:
  面试考核指标包括:教育背景、科研经历、思想状况、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思维的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相关实验技能、总体评价等内容。
  3、面试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面试分为材料和化工两组,每位考生面试2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1)材料科学与工程
  2)化学工程与技术组
  三、录取办法
  1、最终按总成绩排序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0分,其中:初试总分500分;复试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400分。计算办法为: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面试成绩低于240分(百分计)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上一篇: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2015年考研复试和录取办法

下一篇: 2015华中科技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考研复试细则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