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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为独立建制的音乐学院和不同层次的高等教育单位培养后备生源。

二、专业设置

层次

专业及专业方向

学制

初中

(连读高中)

作曲

六年

中国乐器演奏(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竹笛、笙、唢呐)

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古典吉他、打击乐器、竖琴)

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

舞蹈表演

高中(插班)

作曲

三年

中国乐器演奏(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竹笛、笙、唢呐)

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古典吉他、打击乐器、竖琴)

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

舞蹈表演

三、报考条件

     我院附中各专业方向均面向全国招生,身体健康且符合要求的考生均可报考。

 六年制初中(连读高中)的报考要求:符合所报考专业体检要求,小学应届毕业生和初一在校生。

 三年制高中(插班)的报考要求:符合所报考专业体检要求,初中应届毕业生。

四、专业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我院专业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及现场采集照片确认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它缴费方式;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方向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校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如考生所填内容不符合我院简章公布的相关要求,报名无效。经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完成后所缴报名考试费用不退。

1、网上报名:2015320日—201541,考生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zsks.whcm.edu.cn),点击“网上报名”并按要求进行报名。

2、现场确认:20155814001700,考生本人持所在学校证明、所在地户口本或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到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B1楼办理确认手续(包括采集照片、确认报名信息、领取缴费发票及准考证。

3、考试费用:初中每个专业方向240/人,高中每个专业方向300/人。

4、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155910考试。具体考试日程届时在我院招生考试网另行公布(网址:http://zsks.whcm.edu.cn)。

考试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

五、初中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要求

1、作曲

专业科目:歌曲写作;器乐旋律写作;面试(含器乐演奏,视唱听辨,民歌演唱)。

文化科目:语文;数学。(考试范围为小学六年级上学期及以前内容)

结构总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80%+文化成绩20%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歌曲写作20%+器乐旋律写作20%+器乐演奏28%+民歌演唱12%+视唱听辨20%

2、中国乐器演奏

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竹笛唢呐

专业科目:演奏练习曲和乐曲各1首(或不同风格的乐曲2首);唱歌(曲目自定)

文化科目:语文;数学。(语文、数学考试范围为小学六年级上学期及以前内容)

结构总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90%+文化成绩10%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90 %+唱歌10%

3、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

专业科目:

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

1个八度或1个八度以上音阶、琶音及断音一套,练习曲1首,乐曲1首;唱歌(曲目自定)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2个八度或2个八度以上音阶及琶音一套(可加奏双音一套),练习曲1首,乐曲1首;唱歌(曲目自定)

打击乐器

打击乐器(小军鼓或马林巴琴或定音鼓或民族大鼓或排鼓)具有一定程度的乐曲1[或演奏钢琴练习曲1(或乐曲1)];唱歌(曲目自定)

古典吉他

大、小调音阶各1条,轮指练习曲或乐曲1(7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复调乐曲1首;唱歌(曲目自定)

竖琴

鲍克撒练习曲第一册任选1首;乐曲1首;唱歌(曲目自定)

文化科目:语文;数学。(语文、数学考试范围为小学六年级上学期及以前内容)

结构总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90%+文化成绩10%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90%+唱歌10%

4、键盘乐器演奏

专业科目:

钢琴

音阶、琶音、和弦一套,练习曲1首(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以上程度),奏鸣曲的1个快板乐章或相当规模的乐曲1首,复调作品(如演奏巴赫平均律,则只需演奏赋格) 1首;唱歌(曲目自定)

电子管风琴手风琴

练习曲、复调作品和乐曲各1首(中外作品不限);唱歌(曲目自定)

文化科目:语文;数学。(语文、数学考试范围为小学六年级上学期及以前内容)

结构总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90%+文化成绩10%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90%+唱歌10%

5舞蹈表演考试须着练功服。女生:紧身体操服;男生:上着练功汗衫,下着紧身练功短裤

专业科目:

身体基本条件测试;

舞蹈表演(限三分钟以内,自备伴奏CD(考生须仔细检查CD质量,如因CD质量问题影响考试,由考生本人负责)

文化科目:语文;数学。(语文、数学考试范围为小学六年级上学期及以前内容)

结构总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90%+文化成绩10%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身体基本条件测试60%+舞蹈表演40%

六、高中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要求

1、作曲

专业科目:歌曲写作;器乐旋律与多声部片段写作;乐理;听写;面试(含器乐演奏,视唱,民歌演唱)。

文化科目:语文;英语;数学。(考试范围为初中三年级上学期及以前内容)

结构总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80%+文化成绩20%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歌曲写作20%+器乐旋律与多声部片段写作20%+器乐演奏28%+民歌演唱12%+视唱2%+听写10%+乐理8%

2、中国乐器演奏

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竹笛唢呐

专业科目: 演奏快速技巧性练习曲1首,不同风格的乐曲2首。

文化科目:听写;语文;英语;数学。(语文、英语、数学考试范围为初中三年级上学期及以前内容)

结构总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80%+文化成绩20%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90%+听写10%

3、西洋管弦•打击乐器演奏

专业科目:

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

2个八度或2个八度以上音阶、琶音及断音一套,练习曲1首,乐曲1首(协奏曲快板乐章、奏鸣曲快板乐章、技巧性乐曲中任选)。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3个八度或3个八度的以上音阶、琶音一套(可加奏2个八度的368度双音一套),练习曲1首,乐曲1首(协奏曲快板乐章、奏鸣曲快板乐章、技巧性乐曲中任选)。

打击乐器

打击乐器(小军鼓或马林巴琴或定音鼓或民族大鼓或排鼓)具有一定程度的乐曲1[或演奏钢琴练习曲2(或乐曲1)]

古典吉他

两个八度以上常用大、小调音阶各2条,轮指练习曲或乐曲1首,巴赫小提琴组曲或鲁特琴作品任选1首,自选乐曲1(1020分钟)

竖琴

C大调3个八度音阶、琵音一套(含上下行);鲍克撒练习曲第二册任选1首;乐曲1首(不少于5分钟)。

文化科目:听写;语文;英语;数学。(语文、英语、数学考试范围为初中三年级上学期及以前内容)

结构总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80%+文化成绩20%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90%+听写10%

4键盘乐器演奏

专业科目:

钢琴

音阶、琶音、和弦一套,练习曲1首(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1首,奏鸣曲1个快板乐章或相当规模的乐曲1首。

电子管风琴

练习曲1首(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以上程度),复调作品和乐曲各1首(中外作品不限)。

手风琴

练习曲、复调作品和乐曲各1首(中外作品不限)。

文化科目:听写;语文;英语;数学。(语文、英语、数学考试范围为初中三年级上学期及以前内容)

结构总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80%+文化成绩20%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90%+听写10%

5舞蹈表演考试须着练功服。女生:紧身体操服;男生:上着练功汗衫,下着紧身练功短裤

专业科目:

身体基本条件测试;

舞蹈基本功:①踢、搬、控前旁后腿;②小跳、中跳、劈叉跳、横双飞燕()、蹉步撩腿大跳、紫金冠()、飞脚()、蛮子();③四位转、平转、踏步翻身;④点翻;舞蹈表演,限三分钟以内,自备伴奏CD(考生须仔细检查CD质量,如因CD质量问题影响考试,由考生本人负责)

文化科目:语文;英语;数学。(语文、英语、数学考试范围为初中三年级上学期及以前内容)

结构总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80%+文化成绩20%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身体基本条件测试和舞蹈基本功60%+舞蹈表演40%

七、录取

1、初中:文化科目成绩和总结构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高中:文化科目成绩和总结构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发放“专业合格证”;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公布录取名单。

*在获得我院发放的“专业合格证”后,考生须回户口所在地参加中考。中考成绩发布后,须将加盖所在地招生部门公章的本人中考成绩单、中考准考证复印件于2015715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或递交至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如下: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60)。

八、注意事项

1、除钢琴与电子管风琴外,其它演奏专业方向的考生入学后所用乐器一律自备。各考点均备有钢琴,武汉考点另备有雅马哈900型电子管风琴,除此之外的其它乐器自备;

2、严禁考生将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及其它违规物品带入考场,对作弊和违规考生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及被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3、凡正式录取的考生,均有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权利(具体标准等相关问题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4、凡正式录取的外省考生,均须将本人户口转入我院;

5、新生应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自动取消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学籍。入学第一年为试读期,试读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备注:

1、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办公室将在我院招生考试网上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考试网上相关招生信息。

2、本简章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办公地址: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

   武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湖北省武汉市解放路255

4、联系电话:(高峰期线路忙时,请耐心拨打)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027-88076720

武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02788069485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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