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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2015年艺术类报考对象和条件

报考对象和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①音乐表演(声乐、流行音乐演唱、音乐剧)专业: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0以上、女身高1.60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音乐表演(器乐演奏类)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

     ③表演、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3以上、女身高1.63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④舞蹈表演专业:男身高1.75以上、女身高1.65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录音艺术专业:听觉器官无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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