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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视唱练耳及乐理(二)”单科成绩由视唱、练耳、乐理三部分成绩构成,这三部分分别按百分制评分。

2、“视唱练耳及乐理(二)”单科成绩计算公式为:(视唱*0.2+练耳*0.65+乐理*0.15)*科目满分/100。计算过程中间步骤全程保留全部小数,直到最后结果才四舍五入保留为整数得到单科成绩。

3、各类专业中“视唱练耳及乐理(二)”单科成绩满分值不同,其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录音艺术音乐学(理论)、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治疗钢琴调律、提琴制作和音乐学类各专业该科目成绩计入专业总分,此外其他音乐类各专业该科成绩不计入专业总分,具体规定详见《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招生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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