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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服务类专业
法学基础理论与应用》考纲
(130分)

参考版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8月第1版,主编:王 哲
一、课程基本要求
1.熟练掌握法的性质、作用、渊源、体系、价值、创制、运行以及法律关系、法与社会、依法治国基本概念与基本知识;
2.熟练掌握各章节中重要的概念、特征、种类和主要内容;
3.掌握各章节中所阐述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
4.宏观把握本书知识,融会贯通;微观熟记知识要点,学以致用。
二、复习内容和复习要求
(一)法的性质
1.熟练掌握法的含义尤其是法的定义;(红字斜体内容删除)
2.熟练掌握法的特征的概念及四个基本特征;
3.掌握法的本质属性有哪些;
4.掌握法的分类的概念和一般分类;
5.通过对法的性质学习能够界定法的范畴、法的分类。
(二)法的产生与发展
1.熟练掌握法与原始习惯的区别;
2.熟练掌握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
3.熟练掌握法的历史类型的概念及各个类型的划分与特征; 
4.掌握法产生的主要标志; 
5.掌握法系的概念以及两大法系概念、两大法系的比较;
6.了解法产生的历史背景与社会条件; 
7.了解我国当代法的发展概况。
(三)法的作用
1.熟练掌握法的作用的概念及其分类;
2.熟练掌握法的规范五种基本作用的概念及其基本内容;
3.熟练掌握法的社会作用;
4.了解法的局限性
(四)法的渊源
1.熟练掌握法的渊源的概念以及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2.熟练掌握法的要素,法的要素的概念,法律规则的含义、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3.掌握法律概念、法律原则的含义、种类;
4.掌握法律体系的概念、特点
5.掌握法律部门的划分
6.掌握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五)法的价值
1.熟练掌握法的主要价值,自由、秩序、正义;
2.掌握法的价值的概念、特性;
3.掌握法与自由的关系;
4.掌握法的价值判断含义、方法、原则。
(六)法的创制
1.熟练掌握法的创制的概念、特征;
2.熟练掌握法的创制的三种基本形式;
3.熟练掌握立法体制的概念及其我国当代立法体制;
4.熟练掌握我国当代法的立法程序的基本步骤;
5.掌握法的创制的原则;
(七)法的运行
1.熟练掌握法的实施的概念、内容;
2.熟练掌握守法的概念及内容;
3.熟练掌握执法的含义、特点、原则,司法的含义特征、原则;
4.熟练掌握法律效力的概念、种类;
5.熟练掌握法对人的效力的概念、各国所采用的适用原则;
6.掌握法的空间效力概念和三种情况.;
7.掌握法的时间效力的概念、内容;
8.掌握法律规范的溯及力的概念;
9.掌握法律责任的含义、种类;
10.掌握法律责任的归责与免责;
11.掌握法律监督的概念与意义;
12.了解当代中国法律监督体系。
(八)法律关系
1.熟练掌握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分类;
2.熟练掌握法律关系的构成的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和各自的概念与种类;
3.掌握主体要素中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概念与基本理论;
4.掌握法律关系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的含义、权利分类、义务分类;
5.掌握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的条件;
6.掌握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种类。
(九)法与社会
1.熟练掌握法与国家的关系;
2.掌握法与道德的关系;
3.掌握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及其作用;
4.掌握法与政策的联系与区别;
5. 了解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
6.了解法与政治的关系
7.了解法与生产力的关系;
8.了解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
(十)
1.熟练掌握法治的概念、特征;
2.熟练区分法治与法制、法治与人治、法治与德治的不同;
3.熟练掌握依法治国的含义、法治国家的概念; 
4.掌握民主的含义以及社会主义法治与民主的关系; 
5.掌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含义;
6.了解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内容。

《应用写作》考纲
(120分)
参考版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版,主编:刘高礼。
一、课程基本要求
重点掌握常用应用文体的写作方法,掌握应用文的语体风格和表达方式,了解应用文写作的基本理论知识,能够做到真正理解掌握、融会贯通。对常用应用文的写作,要求做到主旨明确、内容具体、条理清晰、结构完整、格式规范、语言简明通顺。
二、课程内容和复习要求
(一)应用写作基本知识
1.了解应用文主旨的确立原则、表达要求以及材料的选择要求、处理方法,掌握应用文的结构特点、语体特点。
2.能够清晰准确地确立文章主旨,对材料进行正确的加工处理,准确把握应用文的结构体式,掌握应用文的语体风格。
(二)叙述能力的培养
1.了解叙述的概念、特点、六要素;
2.能够对一般事件进行简单的概括和叙述,要求叙述完整,脉络清晰,主次分明,详略得当。
(三)议论能力的培养
1.了解议论的概念、特点、三要素;
2.能够对典型事件、典型人物进行合理的分析评价。就事论理,不枝不蔓。
(四)说明能力的培养
1.了解说明的概念、特点、要求;
2.能够对人、事、物进行简单的说明,要求表述清晰,重点突出。
(五)消息和通讯
1.了解新闻的概念、写作要求,以及消息、通讯的概念、特点、分类;
2.重点掌握消息的写作方法和写作要求,能够熟练写作消息。
(六)公文(上)
1.了解公文的概念、特点、作用及办文程序;
2.掌握公文的种类、格式、行文规则及写作要求。
(七)公文(下)
1.了解议案、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这11种公文的概念、特点和种类;能够正确辨析相关文种。
2.掌握议案、公告、通告、批复、函、会议纪要这6个文种的结构、写作方法及写作要求;
3.重点掌握决定、通知、通报、请示、报告这5个文种的结构、写作方法和写作要求,能够熟练写作这些常用公文。
(八)事务文书(上)
1.了解计划、总结、调查报告的概念、特点、种类和作用;
2.掌握调查报告的结构和写作方法;
3.重点掌握计划、总结的结构和写作方法。
(九)事务文书(下)
1.了解专用书信、条据的概念、特点、种类;
2.掌握证明信、表扬信和各种条据的写作方法。
3. 重点掌握一般事务性通知的写作方法。

                       《中国刑事诉讼法》考纲
                                 (100分)
    参考版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版,主编:樊崇义
一、课程基本要求
1.掌握刑事诉讼的概念、基本原理和原则;
2.掌握刑事诉讼中各诉讼主体的职能和权利义务;
3.掌握刑事诉讼的有关制度;
4.掌握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种诉讼程序。
二、课程内容和复习要求
(一)刑事诉讼法的一般知识
1.掌握刑事诉讼的概念和基本原理;
2.了解刑事诉讼中各专门机关的性质和地位;掌握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熟练掌握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组织机构及审判组织。
3.掌握诉讼参与人的种类及各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
3.掌握我国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
(二)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1.掌握辩护的概念与种类;了解辩护人的概念、诉讼地位和活动原则;熟练掌握辩护人的范围、权利和义务。
2.了解刑事诉讼代理的概念及种类;掌握刑事代理与刑事辩护的区别。
3.了解职能管辖和审判管辖的概念;掌握各专门机关的立案管辖权;熟练掌握人民法院的级别管辖和地区管辖。
4.了解回避的概念和种类;掌握回避的理由、人员范围及回避的程序。
(三)强制措施;期间和送达
1.了解强制措施的概念和适用原则;掌握各种强制措施的概念;熟练掌握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和程序。
2.了解期间的概念以及期间和期日的区别;掌握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主要期间的计算和恢复。
3.了解送达的概念和程序。
(四)刑事证据和证明
1.了解刑事证据的概念和特性;熟练掌握刑事证据的种类及各种证据的含义;了解刑事证据的分类。
2.了解证明责任的概念、证明责任的划分及证明对象的范围;掌握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要求。
(五)立案;侦查;公诉
1.了解立案的概念和材料来源;掌握立案的条件、程序和立案监督。
2.了解侦查的概念和结构;掌握各种侦查行为的含义及程序;熟练掌握侦查终结的条件和处理以及侦查中的羁押期限;了解有关补充侦查的法律规定。
3.了解公诉的概念、条件和效力;掌握审查起诉的概念、内容、步骤和方法;掌握提起公诉的概念和条件及不起诉的概念、条件和程序。
(六)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
1.掌握审判的原则;了解庭前审查的内容和处理及开庭前的准备;熟练掌握法庭审判的阶段;掌握延期审理的法律规定;了解简易程序的特点和适用范围;掌握简易审判程序。
2.了解判决、裁定和决定的含义及种类。
3.掌握自诉案件的范围及自诉的提起和受理;掌握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特点;
4.掌握我国审级制度及上诉、抗诉的概念、主体和理由;掌握上诉不加刑原则。
(七)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
1.了解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掌握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了解死缓案件的复核程序。
2.掌握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及其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掌握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理由和主体;了解刑事申诉的概念及其与上诉的区别;熟练掌握重新审判的程序和结果。
3.了解各种判决的执行及死刑执行的变更;掌握监外执行的条件。
(八)附带民事诉讼;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1.了解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请求范围;掌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的条件及范围;了解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和审判。
2.掌握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原则;了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
3.了解涉外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及其原则。

《中国民法》考试大纲
(100分)
参考版本:《中国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第2版,2007年9月第一次印刷,主编:刘心稳。
一、课程基本要求
1.认真准确地掌握我国民法的指导思想、任务、基本原则以及各项基本制度。
2.能够比较准确地掌握民法基本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较为系统掌握中国民法的基本原理。
3.能够理解各种基本民事权利的得丧变更,逐步掌握在具体社会关系中识别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并力求准确地表述基本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
4.理解民法总则对民法的各项具体制度的指导作用以及物权制度与债权制度之间的联系;准确掌握民法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
5.运用自己所学过的民法理论来分析、判断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内容和复习要求
第一编   总论
1.掌握民法的概念,包括民法的调整对象以及民法与其他邻近法律的关系,尤其是与商法的关系;全面理解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熟悉平等原则和意思自治原则的内容,知悉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了解我国民法的具体表现形式和对人的效力。
    2.掌握民事权利的概念和类型、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要件;理解民事法律关系概念及特征和要素。
    3.掌握自然人与公民的区别;民事权利能力的含义;理解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划分的意义;宣告死亡的构成要件;个人合伙的法律特征以及监护人的主要职责;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责任承担内容;了解住所的主要法律意义。
4.掌握人身权的概念,掌握亲属权的内容,掌握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的含义及权利保护的内容,了解人身权损害赔偿的范围。
5.掌握法人的概念、法人财产的归属、法人成立的条件、法人的主要类型和法人终止的原因。了解法人的机构和法人的能力。
6.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各种分类的意义,理解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掌握附条件法律行为中条件的特征、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和法律后果。
7.明确代理的适用范围,了解代理的分类和权限,掌握复代理的内容,了解代理权的限制。特别要掌握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了解代理权消灭的原因。
8.掌握时效的法律意义,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除斥期间的区别,诉讼时效种类;掌握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适用;了解期间的计算方法。
第二编   物权
1.掌握民法上物的概念和种类;掌握物权的概念、特征及分类;理解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理解物权的效力;掌握物权变动的原因、物权变动的原则。
2.掌握所有权的概念、特征、权能;掌握所有权的各种取得方法;理解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理解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了解相邻关系及其各种类型。
3.掌握用益物权概念、特征;了解传统民法上用益物权的类型和我国《物权法》中用益物权的类型;了解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
4.掌握担保物权概念、特征;了解担保物权的分类;掌握抵押权的概念、特征;掌握质权的概念、特征;了解权利质权的客观范围;掌握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5.掌握占有的概念、性质;理解占有的各种分类;了解占有的取得、消灭;掌握占有的效力。
第三编   债权
1.掌握债的概念、本质和债的三要素;掌握债的各种类型及分类标准、分类意义;了解债的主要发生原因;了解债权的效力、债务的效力及债务违反的样态和法律后果;把握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的要件;掌握债权人代位权与撤销权的适用条件;掌握债的各种担保方式;了解债的消灭原因。
2.掌握侵权行为的概念;理解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掌握各种特殊侵权行为类型的构成要件、免责事由。
3.掌握不当得利的概念、构成要件、类型、法律效力;掌握无因管理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
4.掌握合同的效力、合同订立的一般和特殊程序;理解合同的本质和法律特征;了解合同的主要类型及各类型的特点;明确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掌握格式合同的相关理论及其法律规制。
5.掌握买卖合同的意义和特征及各种效力;理解互易合同和赠与合同的意义和特征;了解各特种买卖不同于一般买卖的特点。
6.掌握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掌握租赁合同的效力。
7.掌握借款合同的意义、特征、类型和效力;理解储蓄合同的意义、特征和效力;了解法律对民间借款合同的特别规制。
8.掌握承揽合同的效力;了解完成工作类合同的特征;了解建设工程合同与一般承合同之间的差异。
9、掌握七类合同各自的特征、效力;把握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三者之间存在的差异;了解间接委托中受托人承担的披露义务。
10.掌握技术合同的共同特征;掌握四类技术合同各自的含义、特征和法律效力;了解四类技术合同中风险负担及技术成果归属的一般规则。
11.掌握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各自的特点及适用规则的差异;理解保险合同中当事人及各关系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了解保险合同的意义和特征。
   第四编   知识产权
1.掌握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2.掌握著作权的主体、客体、类型;掌握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内容;了解著作权的限制好著作邻接权的内容。
3.掌握专利权的法律特征、专利权的主体、客体、内容和类型。
4.掌握商标权内容、种类和商标权的取得程序、保护期限;了解不予注册为商标的情形及例外。
5.掌握发明权、发现权、其他科技成果权的相关内容。
第五编   继承法
1.掌握遗产的概念和范围、继承权的概念、继承权丧失的原因,掌握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原则;理解继承法的基本原则和遗产的分配原则。
2.掌握法定继承概念、特征和适用范围;了解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了解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内容和二者的区别,理解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
3.掌握遗嘱继承概念和法律特征;掌握遗嘱的有效条件、遗嘱继承与遗赠以及遗赠与赠与的区别;掌握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原则。了解遗嘱的变更、撤销;
理解遗嘱的形式和继承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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