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美术学院 2015-4-14 11:47:51 | |
根据各省考生专业考试情况及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的有关发放专业成绩合格证的要求,招办经过认真测算,在各单科成绩及格的基础上,拟按以下方案划定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 造型类本科专业: 安徽省、福建省、贵州省、甘肃省合格分数线为235分;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33分; 吉林省、青海省、重庆市合格分数线为230分; 上海市、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25分。 设计类本科专业: 山西省、内蒙古自治、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30分; 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合格分数线为228分。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重庆市、青海省合格分数线为225分。 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20分。 上海市合格分数线为215分。 书法专业: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广西区合格分数线为240分,其他省合格分数线235分。 新疆定向生:绘画专业合格分数线为159分。 港澳台学生:合格分数线为190分。 |
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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