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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考须知 
  
 
  
 
(学院代码12330)

一、报名资格

    1.已经参加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春季、夏季报考)均有资格报考。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一所院校。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单独招生报名时间:自2015年3月13日—4月7日。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我院网站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4月6日按照学院指定考点进行现场信息确认。

  3.现场确认: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为A4纸张,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  

   (1)考生本人填写《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从我院报名网站点击下载)。

   (2)提供2015年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

  (3)出示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证原件,并交身份证或户口证复印件一份。

  (4)交纳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2张。

  (5)考生材料通过验证后可从我院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所交复印件、照片等材料概不退还。

  4.单独招生考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考场安排以学院网站公告为准,网址为http://www.lwvc.edu.cn。

    三、单独招生考试办法

考试内容分为综合考试和面试两部分(艺术类考生还需要参加艺术类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1.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卷考试:上午9:30—11:30,成绩为300分。

  2.面试:与综合考试前进行,成绩为100分。

  3.艺术类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下午2:10—3:30,成绩为50分。

    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总分计算。

    四、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可申请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专科)学习。

    五、录取  

  1.录取原则: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院负责的录取原则,按专业大类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各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无调剂志愿考生,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3.学院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确定预录取名单,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

    4.预录取名单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后,由学院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5.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地址:山东省莱芜高新区凤凰路北首

网址:http://www.lwvc.edu.cn

电话:0634-6268314  6267441   6268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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