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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时间、考试报到和准考证领取

音乐类专业统考安排在2015年3月19日-26日进行。全体考生分批次在指定考点集中参加考试。

各考生参加考试的所在批次、报到及考试时间、地点,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于考前一周在浙江省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公布。

考生须按网上公布的所在批次的报到时间到考点报到,凭《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身份证,领取音乐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并了解考试编组情况、录检与考试时间、考试规则、考试须知,熟悉考点环境、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区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考试逾期不补。

四、考试科目和要求

    (一)专业考试科目:视唱听音、声乐、器乐三门,总分为100分。各科目占分比例:视唱听音30%、声乐35%、器乐35%。

(二)考试要求

1. 视唱听音:

(1)视唱:考生随机抽取一道“简谱”或“五线谱”视唱试题,根据老师所给该道题第一个音的音高定调进行视唱。

(2)模唱:考生随机抽取一道模唱试题,根据老师所弹奏的内容进行模唱。

2. 声乐:考生独唱自选歌曲1-2首,背谱演唱,总时间不超过三分钟。考生自备乐谱,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每组考生在考前半小时进行合伴奏一次)。考评教师可要求考生选唱其中的某一部分。

3. 器乐(钢琴或其它乐器):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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