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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全面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

 

一、秋季高考录取规则(上海):

1、高职高专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根据政策,在高职专科批次控制线上学校将按照考试院规定的调档比例进行调档。

2、对进档考生将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在同分情况下,文科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科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当考生所填专业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无加试要求。

4、无单科成绩要求。

 

二、秋季高考录取规则(外省市):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投档原则按当地政策执行,在同分情况下,文科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科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

2、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市,对进档考生按照填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同分情况下,文科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科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

3、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4、无加试要求。

5、无单科成绩要求。

6、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除参加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外,还要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取得专业合格证者才有资格填报我院美术类专业。按“文化成绩+统考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本篇文章来源于:中国大学在线(中国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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