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录取规则首页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按各省(区、市)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本院对艺术类专业的进档考生,根据志愿填报顺序,如当地省(区、市)有专业统考的,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当地省(区、市)无专业统考的,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非艺术类专业的进档考生,根据志愿填报顺序,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进档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未被录取的,在艺术大类对口的前提下,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5、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6、符合录取条件的同等情况下,考生若出现同分情况,分别以专业成绩(艺术类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至低依次录取;

7、有关加分政策,遵循各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本篇文章来源于:中国大学在线(中国大学网)
详情请点击:http://www.51985211.com/tzcz/zsjz/sh/201404/713248.html

上一篇: 2014年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下一篇: 2014年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录取规则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