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2014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滁州学院是安徽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距南京二、招生专业
本次招生专业5个,共240个招生计划(见下表)。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招生类别 |
文化考试科目 |
专业考试科目 |
50 |
机械类 |
语文 数学 |
机械类专业理论 | |
50 |
电子类 |
电子类专业理论 | ||
50 |
土木水利类 |
土木类专业理论 | ||
50 |
信息技术类 |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理论 | ||
学前教育(师范) |
40 |
教育类 |
幼儿教育类专业技能考试 |
三、招生对象及培养模式
(一)招生对象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和综合高中职高班(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的应历届毕业生,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二)培养模式
考生升入相应的本科专业,按照4年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
(三)入学后待遇
1.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档案交由学校管理,户籍可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学校所在地。
2.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3.对口招生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待遇。
4.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5.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为3900元/生·学年,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为4290元/生·学年,土木工程专业为4290元/生·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4290元/生·学年,学前教育为35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安徽省物价局最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和综合高中职高班(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的应历届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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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采集:考生于规定时间到县级招办或报名点,参加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基本信息网上填报。
2.现场报名及缴费:报考我校的考生持报名信息表,填写报考专业等信息并签名,
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现场报名时将加分材料原件以及加分材料复印件、加分申请表交由我校审核。加分申请表可在我校招生网下载。审核无误后,我校将于
3.领取准考证。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
1.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工作由毕业学校所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按照安徽省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
3.考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志愿设置
考生只可以报考我校一个专业,我校不设专业调剂志愿。
七、考试
1. 2014年我校对口招生考试工作具体事宜继续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4年安徽省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方案(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03〕7号)执行。文化课按每门150分计算,专业课按300分计算,总分750分。
2. 考试内容包括知识和技能。考试内容主要依据教育部2009年新颁布的教学大纲,参考《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编订。文化课考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专业课命题:我校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土木工程专业、学前教育专业专业考试科目由我校命题(考试内容详见附后的考试纲要),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由黄山学院负责命题、计算机科学技术专业由淮南师范学院负责命题,欲报考这两个专业的考生请查看黄山学院、淮南师范学院公布的考试纲要。
3. 考试时间如下表:
时间 |
|
|
上午 |
语文(9:00—11:30) |
英语(9:00—11:00) |
下午 |
数学(15:00—17:00) |
专业课(15:00—17:30) |
4. 考试地点:滁州学院会峰校区。
5.
6.
八、招生录取
1.组织领导:新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录取,确定初步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划定专业资格线:根据各类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照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1:2的比例,确定专业资格线,专业课成绩达不到专业资格线的,不予录取。
3.录取原则:在专业课达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有无、等级高低相应优先;若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相同,则按联考科目成绩排序;联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课、语文、数学、英语。
4.院校调剂。当生源不满时,我校可接受联考院校相同报考专业的调剂考生。录取原则为:在专业课达到原报考院校资格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有无、等级高低相应优先;若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相同,则按联考科目成绩排序;联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排序:专业课、语文、数学、英语。
5.拟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
九、照顾政策
1.获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如果公共课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均达90分以上(含90分),直接录取;
2.获得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未被直接录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35分;二等奖获得者,总分加25分;三等奖获得者,总分加20分;
3.获得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5分;二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0分;
4.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10分;获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5分;
5.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总分加10分;获运动健将和一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总分加20分;
6.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的考生,总分加10分;
7.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总分加5分;
8.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总分加10分;侨眷,总分加5分,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参照侨眷照顾政策。
考生在具备2至6中的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时,只享受其中最高一项。
十、联系方式
招生网主页:http://zsw.chzu.edu.cn
校园网主页:http://www.chzu.edu.cn
招生咨询热线:0550—3518833
招生办公电话:0550—3510048(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550—3087952
招生咨询QQ号:1270024362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1270024362@qq.com
招生微博:http://weibo.com/czxyzsb
http://t.qq.com/czxy3518833
招生办公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号
邮政编码:239012
十一、其他须知:本章程如与安徽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相冲突,以安徽省的规定为准。
十二、本章程由滁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