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2014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等文件精神,淮南师范学院2014年继续开展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遵循“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淮南师范学院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分管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淮南师范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面向中职毕业生计划招收305人,各专业录取计划如下表: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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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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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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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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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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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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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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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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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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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商贸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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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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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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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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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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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与健身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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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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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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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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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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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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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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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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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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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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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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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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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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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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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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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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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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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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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1.招生对象: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和综合高中职高班(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的应历届毕业生,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2.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非安徽省户籍的考生报名,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执行。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中等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参加对口招生统一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办法
1. 信息采集:参加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4年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原对口招生)报名基本信息采集。
2. 网上报名:信息采集成功的考生,按照只能报考一所院校的要求,于3月5日9:00-3月13日22:00登陆淮南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面向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报考信息。报考信息中“院校志愿”可填报3个志愿(招生院校数少于3个的,按实际数填报),其中,所报考的院校必须填为第一志愿,否则报名无效。若发生考生多校报考,将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3. 报名确认:在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报名点打印并盖章的含有考生号的考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和本人身份证,于3月20日9:00至3月21日12:00以前到淮南师范学院(泉山校区大学生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4. 缴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确认时缴费并领取准考证。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文件核准的标准交纳报名考试费120元/生。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另收取专业加试费120元/生。
已通过网上报名审核但未缴费或者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未在现场确认时交验相关证件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命题与考试
1. 淮南师范学院2014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各专业考试科目,与省内同一大类招生院校实行联考。其中: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公共课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牵头,相关院校联合命题。
园林专业课实行安徽科技学院、皖西学院、淮南师范学院等三校联考。
电子商务专业课实行铜陵学院、淮南师范学院、蚌埠学院、安徽科技学院等四校联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课实行淮南师范学院、蚌埠学院、滁州学院等三校联考。
自动化专业课实行滁州学院、淮南师范学院两校联考。
体育教育专业课我校单独组织身体素质测试。
2. 考试科目及要求继续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4年安徽省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方案(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03〕7号)执行,各科命题以教育部2009年新颁布的教学大纲为基本依据,原则上不超出《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的范围。其中,文化课模块考试比例:基础模块(60%)、职业模块(10%)、拓展模块(30%);专业综合课理论考试科目设置以教育部颁布的专业教学方案中公布的专业主干课程3-4门为主。
3. 园林、电子商务、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四个专业,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统考文化课每门150分,专业(综合)课300分,总分750分。
4. 体育教育专业,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统考文化课每门150分。专业课考试满分300分,考试内容分身体素质考核和体育专业技能成绩认定两个部分。
(1)身体素质考核满分200分。身体素质测试设100米、800米、二级蛙跳、原地推铅球(男5公斤、女4公斤)等四个项目,每项分值均为50分,各项目具体评分标准见附表。
(2)体育专业技能成绩认定满分100分。根据考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部门或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获得的名次,直接认定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体育专业技能成绩认定对照表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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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试时间如下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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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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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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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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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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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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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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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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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15:00—17:30)
(体育教育专业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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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考试地点:文化课考试考场设在淮南师范学院泉山校区教学楼,体育教育专业身体素质考核考场设在泉山校区田径场,考生须自带塑胶跑道专用跑鞋。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
1.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工作由毕业学校所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按照安徽省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
3.考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阅卷
1.阅卷组织
阅卷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实施。学校成立纪检、监察以及相关院系参加的阅卷工作组,阅卷工作组下设学科阅卷组,具体负责各科试卷的评阅工作。
2.阅卷工作要求
阅卷在考生姓名、考生号密封的条件下进行。学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阅卷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3.登分、统分
登分、统分工作采取“双工”录入的方式进行。
4.查分
3月28日起,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考生若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由本人申请并经毕业学校当地招办签署意见,于3月30日前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申请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
八、录取
1. 专业资格线:淮南师范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录取,按照“专业合格,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各专业按招生人数1∶2的比例,依据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划定专业资格线,达不到专业资格线的,不予录取。
2. 录取方式:达到专业资格线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学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对考生按累计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体育教育专业根据文化课成绩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按公式折算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体育专项考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考生总(综合)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等级高低排名;若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等级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顺序为专业课、语文、数学、英语。
3. 拟录取:经我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若无异议,学校将向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进行录取。
4. 调剂:我校各专业超计划生源,若符合相关院校录取条件,我校负责根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分批推荐给缺额院校。我校招生计划缺额部分,接受同类别专业联考院校超计划生源调剂,承认联考院校考试成绩,按照申请调剂考生总分由高到低录取。
九、照顾政策
1. 报考体育教育专业考生的优秀运动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直接录取;
(1)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前8名获得者;
(2)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前6名获得者;
(3)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前3名获得者;
(4)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运动健将称号者。
符合免试条件的优秀运动员照顾录取资格审查工作由安徽省体育局负责(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签章)。考生3月14-15日向我校招生办提交免试审批表、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运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运动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http://jsdj.sport.gov.cn/)公示的信息为准。
2. 获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三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须参加公共课考试、且各科考试单科成绩均达90分以上(含90分)或达到参考考生的平均成绩,可直接录取。
3. 符合上一款条件的考生,未被直接录取的,获得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20分;二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5分;三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0分;获得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三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总分加10分。
4. 获得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8分;二等奖获得者,总分加5分。
5. 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10分;获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5分。
6. 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的考生,总分加10分。
7. 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总分加5分;
8.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总分加10分;侨眷,总分加5分,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参照侨眷照顾政策。
考生在具备两项以上(含两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以申报并享受其中最高一项。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对口招生考试加分申请表》,并将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加分申请表交由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并在加分申请表和加分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经盖章确认后的加分材料复印件、原件和加分申请表,现场确认时交由我校审核。学校将公示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十、管理与就业
2014年起,我校对口招收的本科新生,学制为四年,不再实行一年预科制。
对口招收本科新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同等待遇;在校学生管理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对口招收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同等待遇。
十一、监督机制
1. 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
2. 考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有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学校将把考生的违规事实报省教育考试院,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学者,取消其对口招生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联系方式
电话:0554-6863550(传真) 邮编:232038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西路淮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www.hnnu.edu.cn 邮箱:hnsyzsb@126.com
十三、其它
本实施方案以淮南师范学院招生网发布为准,由淮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