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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北京舞蹈学院外国留学生、港澳台考生报名须知
外国留学生与港、澳、台、侨考生需于2014年1月9日前向我院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港澳台工作办公
室提出报考申请并提交相关报考材料(“北京舞蹈学院外国留学生招生指南”、“北京舞蹈学院港澳台侨学
生招生指南”详见网站“本科生招生信息”—“考生须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可以报考入学专业考试。
港澳台侨考生中专业考试通过者,需及时向广东省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或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
行社、福建省或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当年的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
根据教港澳台函〔2010〕21号文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
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自2010年起大陆高等学校可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
力测验(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台湾考生在提交报考材料时,可直接提供达到要求
的“学测”成绩:学测成绩总分达到顶标级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及学测成绩总分达到前标级的台商子弟
(女)学校高中毕业生。如参加专业考试时“学测”成绩还未下发,可在通过专业考试后,向我院港澳
台办提供证明材料,我院将依据“学测”成绩、专业成绩进行录取。
外国留学生与港、澳、台、侨考生不需要参加网上报名。请直接与外办、港澳台工作办联系。
北京舞蹈学院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港澳台工作办公室】
电话:+86-10-68935527
传真:+86-10-68935527
电子邮件:lindsaybda@163.com; bjwy12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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