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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甘肃省高考文化课统考将于6月7日~9日进行 2013甘肃省高考考试时间6月7日~9日进行

  13类考生享照顾政策专科不补录

  昨日记者从省招生办获悉,今年甘肃省高考文化课统考将于6月7日~9日进行,考点设在县(区)政府所在地。我省高考将全部在标准化考点监控考场进行,并且考场将统一放置考试用具,考生只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军官证等)参加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准携带和使用规定以外的考试用具。

  考试:成绩的计分方式有变化

  今年我省高考文化课统考将于6月7日~9日进行。其中文史类(含体育文、艺术文)考试的科目和计分方式为: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语文、数学(文)、外语(120×1.25)各科满分为150分,文科综合满分为300分,总分为各科目原始成绩相加之和。理工类(含体育理、艺术理)考试的科目和计分方式为: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数学(理)、外语(120×1.25)各科满分为150分,理科综合满分为300分,总分为各科目原始成绩相加之和。

  录取:7月上旬开始专科不补录

  今年我省高考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将于7月上旬开始,8月中旬结束。全省录取分数线将分三次确定,三次公布。第一次: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公布时,同时公布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民族院校本科的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第二次:在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汇集后,公布艺术类本科一批(普本院校)、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体育类本科和三校生本科分数线;第三次:在本科三批,专科(高职)批和体育艺术类专科志愿汇集后,公布本科三批、专科(高职)批文理类参照分数线,体育艺术类专科(高职)和三校生专科(高职)批参照分数线。艺术类录取分三个阶段:艺术类本科一批(普本院校);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艺术类专科(高职)批。体育类录取分两个阶段:体育类本科批(普本院校)与文理科本科批同步录取;体育类专科(高职)批与文理类专科(高职)批同步录取。

  据了解,今年我省专科层次院校将放大录取比例,录取结束后,不进行补录。

 照顾政策:享受加分录取时不累计

  今年的考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实际成绩上加一项最高照顾加分,作为考生的总分进行投档。具体的照顾项目如下:

  1.教育部规定照顾政策项目: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经市(州)党委、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由新闻媒体报道,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者,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按中办发[2000]28号和教基[2001]1号文件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6)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7)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体育运动一级证书者,报考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8)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9)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10)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1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2)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13)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项目中第1至7条只适用于应届高中毕业生。

  2.我省地方性照顾政策项目: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艺术特长A级以上证书者,报考省内院校(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或者省级竞赛一等奖者,报考省内(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一、二、三等奖或省赛区联赛一等奖者,报考省内院校(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理工、文史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4)长期居住在民族自治县、民族乡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内院校(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理工、文史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5)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内院校(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以上项目中第1至3条只适用于应届高中毕业生。

  需要注意的是,各类考生享受照顾加分在录取时不累计,只加一项最高分。预科生、定向生、三校生、高水平运动员投档录取时不享受照顾加分;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投档录取时文化课不享受照顾加分。(首席记者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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