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1年9月1日后出生)。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成员)可放宽到28周岁(1985年9月1日后出生),婚否不限。以培养优秀运动员后备力量为主的中等体育学校或竞技体育学校、体育运动学校的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报考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以上称号。
报考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到户口所在县(区)招考办或县(区)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领取并填写《江西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在“兼报种类” 栏内1、体育对应的方框中打“√”。
“报名登记表”中新增两个统计项目,分别为“是否报考: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和“是否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报名时考生需在对应的方框中打“√”。
报考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报考类别不限,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报名,专业考试须到报考学校单独报名,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由各招生学校单独组织。报考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理工类或文史类报名。
按照招生来源计划数的三倍划定专业合格线
身体素质考试项目为10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 100米跑、800米跑在塑胶跑道上进行,采用电子仪器计时,每位考生考试一次为最终成绩;立定跳远在专业测试垫上进行,每位考生考试三次,取最佳成绩为最终成绩。
专项技术考试项目为篮球往返运球投篮、足球20米运球绕杆射门。 篮球考试在室内篮球馆进行,每位考生考试二次,取最佳成绩为最终成绩;足球考试在室内田径馆进行,每位考生考试二次,取最佳成绩为最终成绩。
专业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考试成绩占70%,专项技术考试成绩占30%。
“三校生”体育专业考试素质项目,规定考生可从10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中任选一项;专项技术考试执行原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中专项技术考试项目评分标准与办法。素质项目成绩和专项技术成绩总分按百分制换算。
江西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结束后,按照招生来源计划数的三倍划定专业合格线。本科(含独立学院层次)专业合格线不低于70分;专科(含“三校生”)体育专业合格线不低于60分。
考试时间划定 考生报到时领取准考证
上饶、萍乡、景德镇市报到时间为4月8日,考试时间为4月9日-4月11日;赣州市报到时间为4月12日,考试时间为4月13日-4月15日;
南昌、宜春、抚州、鹰潭市报到时间为4月16日,考试时间为4月17日-4月19日。
吉安、九江、新余市报到时间为4月20日,考试时间为4月21日-4月23日。“三校生”体育专业考试,考生于4月24日在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体育学院报到,4月25日考试。本次考试地点为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
考试要求考生报到时领取准考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作),各设区市招考办须指派专人带队,负责考生的组织和管理,各考试项目均由考生现场抽签决定考试顺序,测试成绩均当场向考生公布。
文化考试 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文化统考(其中“三校生”考生参加“三校生”全省文化统考),文化考试在各县(区)文兼艺、体或理兼艺、体考场集中进行。单报本科兼体育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单报高职(专科)兼体育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本科兼报高职(专科)兼体育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和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三校生”类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计算机。
提前本科、第二批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在专业合格考生中(不分文史、理工类)按本科招生计划数1:1.3的比例划定;第三批本科(独立学院)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在专业合格考生中(不分文史、理工类)按本科招生计划数1:1.6的比例划定;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在专业合格考生中按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三校生”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在专业合格考生中依据考生综合分(文化+专业)按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
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提前本科院校录取办法为,在专业、文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1的比例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第二批本科院校(省属本科院校)及第三批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录取办法为,设四个平行一志愿, 在专业、文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学校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排序,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按考生文化成绩排位排序(考生文化成绩排位执行理科成绩排位顺序)。
高职 (专科)录取办法为,在专业、文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5的比例划定文化投档线,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三校生”录取办法为,在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依据考生综合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录取批次设置为,外省院校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安排在提前本科批次进行;本省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安排在本科第二批次进行;省内外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录取安排在本科第三批次进行;省内外院校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安排在高职(专科)批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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