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证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持高中学籍证明(须注明考生在校的学籍注册时间);往届高中毕业生持高中毕业证书;其他考生持最后的学历证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户籍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农村考生无户口簿者持乡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报考少年班的考生持有关院校发给的准考证或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考生均须签写《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考生承诺本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报名结束后本人任何信息不再改动,自觉遵守高考各项规定等。
-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
1、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高中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大连市户籍(包括各区市县)的考生在高中所在地报名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2、往届毕业生、社会考生、外省市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符合条件的外国侨民一律到区、市、县招生办报名。
具体报名时间请考生提前同区招生办联系(联系电话附后)。
3、经教育厅批准在辽宁全省范围内招生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户口未迁到学校所在地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本、身份证、学籍证明等可在户口所在地、也可在学籍所在地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必须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报名参加考试。在其他地区报名、考试不享受此项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4、长期在本市工作的外省、市职工及子女,以及我省因上述原因在外省、市借读的考生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相关提醒
1、体育类考生:报名后须领取《2013年辽宁省体育类考生专业加试证》(考生要保管好此证)。考生凭此证和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省招考办指定的地点参加体育专项测试(测试时间待定)。
2、艺术类考生:需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同时实行电子照相。照相所采集的照片将应用于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考场对照单。其中,美术类专业考生在报名时缴纳专业统考考试费(180元/人),并于2012年12月27日至28日到各区市县招生办领取《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报名程序和往年相同。考生信息确认工作按《2013年辽宁省高校招生艺术类报考指南》执行。
3、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地或异地重复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其第二次报名信息,以虚假材料实行重复报名等情节严重者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生资格等处理。
4、保送预备生和部分高校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的报名。
5、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体育和高校单独考试的考生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的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