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高考优录加分政策将调整
2013年2月28日前,农村独生女考生须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独生子女证的发证部门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办理其他优录证明的考生登记表、证件和相关材料上交县(市、区)招办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5日。
昨日,该负责人介绍,2014年起,我省部分高考加分政策将进行调整。
主要内容如下:一是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取得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者,经个人申报,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可在高考成绩上加10分投档;二是符合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应届毕业当年参加全省统一组织专项测试,测试成绩达到教育部或省统一规定标准的,可以在高考成绩上加10分投档;三是从2014年起,继续保留烈士子女高考成绩可以加20分投档的优录政策,取消烈士兄弟姐妹加分政策。